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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时间:2022-11-07 16:22:25
  • 来源: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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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有关要求,《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办法》”)是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由市文广旅局负责起草。

一、制定《建设管理办法》的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及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21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文旅厅与市政府共同将连云港山海丝路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于今年7月接受文旅部审核和实地考察,即将进入答辩阶段。为扎实做好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自然生态环境基本良好、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乡镇、村落、街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依存的重要场所开列清单,并已经制定实施保护办法和措施”的要求,我市应强化保护区建设管理,出台建设管理办法。

二、《建设管理办法》指导思想和主要依据

《建设管理办法》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港城历史文脉的目标贯穿始终,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掘文化遗产当代价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进一步提升保护传承水平。

《建设管理办法》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办 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实际,力求作出更为细致、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上位法规定有空白的,依据《非遗法》的基本精神、党和国家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本着有利于文化生态保护的要求,作出指引性、倡导性的规定。

三、《建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保护办法共21条,对编制依据、保护区概念、保护区建设目标、文化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保护、队伍建设等作阐述和规定。

一是对文化生态保护的范畴作出总体定位。严格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对保护区概念、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等作出明确定位。

二是对文化生态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作出刚性要求。明确文化生态保护的最根本要素——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支持保护区建设、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应当开展的具体工作作出规定。

三是对文化生态保护的核心内容作出分工细化。明确要成立保护区专门建设管理机构,将文化生态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是对文化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作出整体划分。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面立体、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在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对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区域,设立重点保护区域,明确保护要求和具体措施。

五是对文化生态保护的保障措施作出总体规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投资、合作、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自评报告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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