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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做好连云港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时间:2019-12-11 17:10:36
  • 来源: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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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大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实精准帮扶,扎实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城市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连云港市总工会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关于深入做好连云港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9]109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指导思想

明确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深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制定《意见》。

三、城市困难职工界定标准

以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中的五类困难职工群体为基础,以当年市、县(区)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为范围。

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具体措施

精准识别城市困难职工,采取一户一措施,分类帮扶针对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四个一批”(即:一是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服务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二是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按照国家、省社保法律法规覆盖一批;三是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将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四是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通过创业就业、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生活救助四个方面作出具体措施,实现对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全覆盖。

①开展创业就业,充分运用就业扶持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安排公益性岗位,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完善技能培训,提升家庭造血功能。

②保障子女教育,充分整合各部门助学资源, 实施“金秋助学”计划,大力引导社会公益助学资金向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倾斜,做好助学跟踪救助工作。落实国家“助、贷、勤、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充分整合各部门助学资源,帮扶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

③做好大病医疗,加强困难职工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职工自费医疗救助比例,优化保障水平,增强职工抵抗风险能力。

④兜底生活救助,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全方位开展困难职工关爱互助活动,多方面改善困难职工家庭生活难题。符合低保条件的,推动将其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推动居民水、电、气、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等减免政策,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权益。开展定向、专项帮扶,开展常态化走访、日常送温暖活动,对符合条件困难职工给予住房贷款利息补贴。

五、工作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救助过程公开、透明,解困脱困结果真实、可信。建立联动帮扶机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制。加强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意见》特困职工界定标准。坚决避免数字脱困,虚假脱困,争取2020我市城市困难职工全面脱困。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深入做好连云港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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