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连云港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健全完善高质量现代民政八大体系,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际成效,为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作出积极贡献。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办成一批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实事,民政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在新的历史起点,编制《连云港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我市民政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重要现实意义。
《规划》起草主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民政部、省民政厅“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二、起草过程
《规划》起草先后经历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草案拟订、修改完善、征求意见、论证衔接等阶段,规划文本修改了20余稿。《规划》起草过程中,市民政局进行了广泛调研学习,得到了省民政厅有关专家和领导的精心指导,借鉴了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征求了市相关部委办局和所有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共征集修改意见建议8条,吸收采纳7条。今年8月,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份,《规划》报市发改委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衔接,并根据衔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规划》(送审稿),12月份,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连政办发〔2021〕58号文件印发实施。
三、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章14节。
第一章共三节,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研判了“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共三节,确定了“十四五”期间的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共设置了20个定量指标。指标涵盖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专项社会服务等。
第三章共八节,确定了“十四五”时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构建了高质量现代民政 “八大体系”,是规划的主干部分。一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抓提标,促精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构建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二是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落实《连云港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抓手,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三是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推动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构建高质量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四是深化社会组织党建“三培养四融合五个好”发展路径,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社会力量参与体系;五是坚持以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政府负责为主导、群众自治为基础、法治建设为保障、科技支撑为手段,深化“一委三会”标准化建设,构建高质量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六是落实殡葬“两个规划”和“三个同步”要求,巩固散葬乱埋治理成果,稳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推进地名、殡葬、婚姻等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构建高质量专项社会服务体系;七是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构建高质量基层民政保障体系;八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殡仪服务设施,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构建高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四章,主要是明确各项保障措施。即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法规政策的制度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标准化提质增效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的联动互补作用,充分发挥评估督查的监测调度作用。《规划》注意突出我市民政工作特色,包含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一委三会”机制标准化建设、社会组织党建“三培养四融合五个好”发展路径、散葬乱埋治理等我市创新举措和特色做法。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四五” 科技创新规划等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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