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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85556/2018-0013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18-11-22 00:00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接受市政府、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时效: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22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接受市政府、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职责范围:
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 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 审议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5 确定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6 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和年限;
7 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9 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10 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11 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12 负责监督连云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管理事项。

 管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518-8550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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