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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 时间:2023-03-31 08:39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2023年3月,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称《年度报告》),全面完整披露了连云港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现就《年度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缴存增长平稳,持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全市公积金实缴单位1.22万家、实缴职工43.87万人,分别同比增长10.36%和0.55%。中心坚持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并重,坚持柔性措施与刚性执行结合,通过“源头、宣传、信用、执法”深度融合,推进制度覆盖面逐年扩大。2022年,全市新开户单位2,008家,新开户职工4.67万人。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56%,国有企业占3.87%,城镇集体企业占1.34%,外商投资企业占1.4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4.0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6%,灵活就业人员占0.73%,其他占2.59%。这说明非公企业是扩大制度覆盖面的主要群体,非公企业缴存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体现出中心对于非公企业催建催缴工作的重视及对于非公企业职工缴纳公积金权益的关注。同时,2022年中心加快推进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有助于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激发制度新活力。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全市缴存公积金83.60亿元,同比增长8.32%;缴存余额221.3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1%。公积金缴存额增长主要源于缴存人数的增加和缴存基数的增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实行“控高保低”,2022年缴存基数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450元,下限为4,260元。从职工收入水平看,中、低收入职工占全部实缴职工人数的96.21%,体现了公积金制度缴存公平的基本特点。

二、提取使用充分,减轻职工购房租房资金压力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全市公积金提取人数18.49万人、金额58.4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7%和下降1.47%。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占缴存额的比例为69.93%,即当年缴存额中的69.93%均用于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建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类情况可提取公积金,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等非住房消费类情况也可提取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76.96%,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23.04%,重点支持住房消费提取,主要为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和购建房提取,其中,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占66.22%,购建房提取占8.84%。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我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在原有水平上阶段性提高20%,最高租房金额不超过5万元/年。2022年,共支持7749名职工提取公积金1.1亿元用于租赁住房,租房提取人数同比增长37.5%,说明该住房制度仍具备较高的活力,租赁住房提取资金有较大使用需求。

三、贷款支持合理,保障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全市发放个人贷款1.00万笔、金额42.1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38.61%和28.87%,偿还期内可为贷款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92,869万元。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多重超预期的困难挑战,我市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阶段性将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将各类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放宽至120万元。总体来看,公积金贷款整体发放规模比上年有大幅下降,但仍满足了较高的市场需求,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18%(贷款余额占比),比上年增加4.31个百分点,保持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有力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发放的贷款中,40岁(含)以下职工占80.80%,中低收入职工占97.2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职工占73.67%,144平方米(含)以下贷款笔数占87.37%,以上结构性数据说明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中、低收入群体购房刚性需求,贷款所购住房以首套和中小户型为主,且青年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受用群体。同时,2022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按放贷笔数统计,纯公积金贷款占36.8%,组合贷款占63.2%;按放贷金额统计,纯公积金贷款占42.3%,组合贷款占57.7%,说明公积金贷款额度已不能满足大部分职工贷款需求。2022年,全市发放异地贷款(缴存地非连云港的职工在连云港购房申请的公积金贷款)1,098笔、金额4.15亿元;全市发放高层次人才贷款243笔、金额1.41亿元,一定程度说明有更多的缴存职工选择将连云港作为未来生活、工作的城市。

四、资金运行高效,有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中心继续保持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益和增值能力。全年公积金业务收入6.79亿元,主要为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其中,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指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是指中心将存款存入受托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全年业务支出3.93亿元,主要为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支出。其中,公积金利息支出是指中心应支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中心支付给受托银行的手续费分别按照1.2‰归集手续费率、2.2%贷款手续费率和实际得分进行测算支付。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86亿元,比上年增长5.63%,增值收益率1.36%。增值收益率是指当年增值收益与全年月平均缴存余额的百分比值。增值收益分配顺序为提取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上缴财政的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22年,共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99亿元,进一步增强了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共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00万元,继续为支持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末,中心资金运用率为87.53%,资金运行高效。为最大限度满足职工提取、贷款的资金需求,中心高度关注专户资金动态,制定科学的资金调度计划,积极主动地调度资金,以实现公积金资金的平衡运行,满足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充分开展。

五、服务提档升级,打造公积金行业服务标杆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中心认真落实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要求,实施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比缓缴政策,2022年共支持45家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减少缴存公积金442万元,累计支持35家企业缓缴公积金818万元,护航企业高质发展;出台帮助受疫情影响职工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帮助职工纾困解忧;实施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政策,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促进“租购并举”。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中心持续推进“公积金网厅”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并重的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新模式,实现住房公积金汇缴和补缴、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全市共设立6个“跨省通办”专窗,开通“跨省通办”线上办理专区,提升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中心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功能,通过支付宝等渠道实现自助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全程不见面;与建行共建“STM智助公积金”项目,将公积金业务植入银行自助柜员机,实现公积金业务银行渠道“自助办”。目前,中心已形成门户网站、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我的连云港”APP、“江苏政务服务”APP等12项综合服务渠道。同时,依托省政务中台实现全程线上办理“享受低保提取”业务,有效保障困难职工权益。2022年,我市公积金被列入省政务中台公积金行业唯一试点项目。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中心高质量完成全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住房公积金窗口6S规范化管理”试点三年计划,统一建设服务大厅VI视觉系统,固化形成线上、线下和管理机制三大服务标准体系,建立90余条具体服务标准,打造环境优美、人文醇美、服务精美“三美与共”城市美丽新标杆,形成在全省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同时以“窗口6S服务标准化”入选全市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契机,持续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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