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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 时间:2020-05-12 10:52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减政便民”,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经研究,从即日起,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并签订《退职销户承诺书》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不再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离职证明)。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退职销户承诺书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7日

退职销户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本人未在本市就业也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现提出退职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若以上承诺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除责令其退回所提住房公积金外,暂停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

2.将违规行为对外公布;

3.将违规信息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4.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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