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灌南县恒发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 时间:2024-03-12 17:48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灌南县恒发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中心对你单位欠缴职工孙茂功、王玉林、李军华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连房金决催〔2023〕9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连房金决催〔2023〕9号).jpg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