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刘福生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连公积金连云改〔2023〕003号)的公告
- 时间:2023-11-01 18:06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当事人:刘福生,男,汉族,工作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东路99号。
本中心已查实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符合购房自住的条件,现责令你限期将骗提的款项人民币172000元退回。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连公积金连云改〔2023〕003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连公积金连云改〔2023〕003号).jpg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