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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比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 时间:2022-03-29 15:15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关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降比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实体经济加快恢复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连政发〔2022〕29号),有关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比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

二、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所需材料

1.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决议。

2.《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新冠肺炎疫情专用)》(一式二份)。

三、申请方式及办理时限

1.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在 2022年年底前办理,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通过EMS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2.企业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公积金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并告知结果。

四、注意事项

1.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单位和职工各3%,降比期限可以自2022年3月起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应恢复原缴存比例。

2.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可以自2022年3月起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补缴全部住房公积金,其中分期补缴的,应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应充分协商后确定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目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应明确降低后的单位及职工缴存比例、降比期限;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明确缓缴期限、职工公积金代扣方式、补缴计划(补缴方式,补缴期限)等。

4.企业应将获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情况通过公告等途径如实告知全体职工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5.企业在缓缴期间发生人员变化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封存、转移、启封等相关业务;在缓缴期间或分期补缴期间出现职工调职、离职或退休等情况的,应优先办理补缴手续。

6.企业在获批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时应实现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协助公积金中心处理好职工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投诉。

五、政策咨询

市公积金中心政策计划处  电话:85520692 

附件:1.住房公积金暂缓或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

2.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通信地址及咨询联系电话

3.工会(职代会)决议(参考格式)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住房公积金暂缓或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

(新冠肺炎疫情专用,缓缴或降比只能二选一)

单位名称

公积金单位代码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住房公积金

应缴人数

住房公积金

月应缴额

缴至年月

    年     月

申请类型

 □  暂缓缴存                     □  降低比例缴存

缓缴申请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月    

公积金代扣方式

□   缓缴期间按月代扣  □ 缓缴期满一次性代扣 □ 缓缴补缴期间按月代扣

缓缴补缴期限

□  缓缴期满后次月一次性补缴        □    缓缴期满后分期补缴

现缴存比例

个人

单位

申请缴存比例(≥3%)

个人

单位

    %

    %

      %

       %

降比申请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月

承诺

本单位承诺:

1.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获准降比或缓缴时实现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或降比期满后仍将全员缴存。

2.本表所填信息、附报材料真实准确。

3.缓缴期满或终止,恢复缴存并按决议补缴全部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或定期补缴期间出现离职职工,在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前办妥补缴手续。

4.通过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职工降比或缓缴相关情况,并将协助公积金中心处理好职工有关公积金方面的投诉。

申请人自愿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自愿自查实之日起,即行终止缓缴或恢复原缴存比例,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职代会或工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公积金中心

认定意见

中 心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申请单位填写(一式两份);2、邮寄请注明"申请缓缴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附件2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通信地址

及咨询联系电话

分中心名称(收件人)

联系电话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州分中心

海州区朝阳中路16

0518-85525798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连云分中心

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东方医院北门对面)

0518-82304865

0518-82304868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赣榆分中心

赣榆区黄海东路0315号(工商局东侧)

0518-86237052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东海分中心

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9

0518-87221881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灌云分中心

灌云县伊山镇山中路130号(美都新城小区西门南侧)

0518-88820333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灌南分中心

灌南县灌河路1号(景秀丽都南门)

0518-83288891

附件3

****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参考格式)

  *****公司工会(或职代会)于*年*月*日召开,会议应到职工代表*名,实到*名,到会代表符合规定人数。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报告,为渡过难关,经充分协商,大会通过决议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

二、公司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降低为*%,期限为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到期后恢复原*%的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职工公积金代扣方式为 缓缴期间按月代扣  或 缓缴期满一次性代扣 或 缓缴补缴期间按月代扣,补缴方式缓缴期满后次月一次性补缴   或  缓缴期满后分期补缴,补缴期限为2023年*月前。)

 ****公司工会(职代会)盖章

                (无工会章的,单位公章代)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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