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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85556/2023-0001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3-22 09:36
文号: 连房公积金〔2023〕1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览: 自政策发布实施之日前已购房提取的职工家庭或者已申请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享受
时效:

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3-22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落实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连房调控办发〔2023〕9号)要求,现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措施

1.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职工及其共有产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在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且提取总额和贷款金额(含组合贷的商贷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仍需保留不低于各自贷款额度所需十五分之一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即同一套住房实行“又提又贷”的使用政策。其他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方法不变。

2.该项政策自文件发布实施之日起执行,是指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在一年以内的尚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文件发布实施之日起可在申请贷款前提取部分公积金。自政策发布实施之日前已购房提取的职工家庭或者已申请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享受“又提又贷政策”。

3.对于购买存量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又提又贷政策”的职工家庭,仅限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且须同时办理提取和贷款申请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为:贷款申请人先办理贷款申请业务,然后凭贷款受理证明单、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不动产买卖合同、首付款转账证明、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市区)或者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合并申请书(县区)、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办理提取业务。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由30万元上调至36万元。

2.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96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由40万元上调至48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90万元上调至108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由45万元上调至54万元。

3.获得购房券的高层次人才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双一流”本科生按人才类别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96万元、6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三、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均为阶段性政策,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9日


政策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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