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85556/2023-0007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12-20 10:08 |
文号: | 连房公积金〔2023〕3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关政策解读 | ||
内容概览: |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公积金的 | ||
时效: |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落实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连房调控办发〔2023〕15号)要求,现将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00万元;三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7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20万元;高层次人才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贷款额度分别上调至130万元、11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以上各情形贷款按原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不变,只是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的,可选择其中之一享受。
二、支持使用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职工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所有提取人需要带相关关系证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起至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同时办理一次性提取。
三、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广泛宣传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阶段性贷款额度同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按灵活就业人员贷款计算规则计算。借款人双方分别在单位缴存的和灵活就业缴存的,按各自的贷款规则计算额度。
四、执行时间
以上政策均为阶段性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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