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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85556/2024-0002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意见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6-12 10:12
文号: 连房公积金〔2024〕1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42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时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42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6-12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徐国磊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去年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优化政策,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条件认定标准、延长贷款年限、降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开通“商转公”业务、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扩大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实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措施、支持使用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今年市公积金中心继续适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下调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二是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下调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我市执行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2024年6月6日市公积金中心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和明确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措施的意见》(连建发〔2024177号),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扩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范围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7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20万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8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30万元;获得购券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高层次人才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贷款额度分别上调至140万元、120万元、8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的,可选择享受其中之一。

(二)扩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和该套房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公积金优化政策暂定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

联 系 人:春红

联系电话:13961366011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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