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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85556/2022-0002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5-06 09:08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5月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查房证明
内容概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时效:

5月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查房证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5-06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后,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关工作进行落实,其中,对在本市范围内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取消提供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查房证明,执行口径以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间为准,即自 2022年5月1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查房证明。   

住房公积金关系到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为落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落实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口径,其中,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使用面,对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助力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予以落实,把这一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让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待遇。   

为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工作质效,简化贷款材料,对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取消提供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查房证明,以职工家庭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查询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的执行口径以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间为准,即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均无需再提供查房证明。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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