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信息变更
- 时间:2023-06-13 09:56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信息要素 |
填写说明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信息变更 |
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申请条件 |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 |
办理材料 |
1.单位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2.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
办理机构 |
到单位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 |
办理地址、电话 |
1.建设银行通灌路南路支行(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242号,电话:0518-85415583); 2.建设银行海宁西路支行(地址:海州区海宁西路9号,电话:0518-85107589); 3.市农业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州区通灌北路43号,电话:0518-85480934); 4.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州区海连中路118号,电话:0518-85410776); 5.交通银行新浦支行(地址:郁州南路58-39号,电话:0518-85851016); 6.江苏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州区瀛州路1号,电话:0518-85510027); 7.中国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州区海连中路1号,电话:0518-85319912); 8.东方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州区郁州南路10号,电话:0518-85820590); 9.邮储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58-1号,电话:0518-85528796); 10.建设银行港口支行(地址:连云区中华西路49号、电话:0518-82310800); 11.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地址:市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1楼,电话:0518-82340322、0518-82340422); 12.中国银行核电支行(连云区中华东路118号,电话:0518-85021082); 13.工商银行连云支行(地址:连云区海棠中路20号,电话:0518-82312990、0518-82306311);14.邮政储蓄银行赣榆支行(地址:赣榆区东关路28号,电话:0518-86683450); 15.工商银行赣榆支行(地址:赣榆区青口镇东关路51号,电话:0518-86213565); 16.建设银行黄海路支行(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80号,电话:0518-86212852); 17.农业银行华中路支行(地址:赣榆区黄海路23号,电话:0518-86211738); 18.中国银行赣榆支行(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4号,电话:0518-85091906); 19.农业银行灌云县新都支行(地址:民安中路316号,电话:0518-88656027/0518-88656127);20.工商银行灌云县支行营业部(地址:向阳路119号,0518-88812627); 21.中国银行灌云县伊山路支行(地址:伊尹路173号,电话:0518-85082417); 22.建设银行灌云县支行营业部(地址:伊山北路18号,电话:0518-88861150); 23.邮政储蓄灌云县支行营业部(地址:云海花园南门,电话:0518-88987588); 24.工行东海县支行营业部(地址:东海县牛山北路2号,电话:0518-87231219); 25.农行东海县阳光支行(地址:东海县牛山镇海陵东路70号,电话:0518-87281781); 26.建行东海县支行营业部(地址:东海县幸福北路38号,电话:0518-87165651); 27.中行东海县支行营业部(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128号,电话:0518-85071711);28.邮储东海县支行营业部(地址:东海县和平中路3-16号,电话:0518-87221078); 29.工商银行灌南支行营业部(地址:灌南县人民中路23号,电话:0518-83222209); 30.农业银行灌南支行营业部(地址:灌南县人民中路24号,电话:0518-83289038); 31.建设银行灌南支行营业部(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新安南路05号,电话:0518-83289391); 32.邮政储蓄银行灌南支行营业部(地址:灌南县人民中路46号,电话:0518-83966988) |
办理时间 |
视各家银行的工作要求而定。 |
办理流程 |
1.单位经办人提交材料至缴交银行网点办理。 2.单位经办人填写《个人信息变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到缴交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只变更账户姓名中的同音字(如“张红”变为“张虹”)时,可以不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由职工本人带身份证到经办网点直接办理。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