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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

  • 时间:2024-06-07 18:10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连住公委〔2023〕4号

申请条件: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备注

办理渠道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本地商品房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

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同一套房,被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所有提取人需同时办理一次性提取。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可提取直系亲属(非房屋产权人)公积金政策为阶段性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窗口办理。如无需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可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购商品房提取。

2、购买异地商品房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同一套房,被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

窗口办理

3、购买本地存量房

3.1、已办理产权过户的提取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不动产权证》

提取时限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1年内。同一套房,被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

窗口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购二手房提取。

4、购买异地存量房

3.2、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又提又贷政策”的提取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4)首付款转账证明(5)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市区)或者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合并申请书(县区)《不动产权证》(6)贷款受理证明单

购买存量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又提又贷政策”的申请人家庭,须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同时办理提取和贷款申请业务,并填写贷款受理证明单。

窗口办理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不动产权证》(6)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提取时限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1年内。同一套房,被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

窗口办理

1、住房贷款结清提取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借款合同(商业性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结清需提供)(4)最后一次还款付息现金缴款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本息证明(5)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的,所购房屋必须为申请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缴存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1.提取时限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1年内。2.办理商贷结清提取,如未办理过“提取还商贷登记”业务,主贷款人必须到场。3.同一套房,被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

公积金贷款结清提取通过窗口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贷款结清后提取;商业贷款结清提取通过窗口办理。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2、商业贷款按年提取

流程:①<提取还商贷登记>(窗口办理,仅首次提取时办理登记)→②提取公积金(窗口或在线办理)

2.1、 <提取还商贷登记>:窗口办理,仅首次提取时办理登记,主借人必须到场,主借人配偶还商贷登记可以由主借人代办,所需材料:(1)主借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同时办理配偶还商贷登记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确实无法提供借款合同的,可提供购房合同或抵押合同);(3)偿还异地商贷本息的,所购房屋必须为申请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缴存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2、 提取公积金:<提取还商贷登记>后,可在线办理或到窗口办理提取业务,如窗口办理需提供的材料有:(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加盖贷款银行印章(含电子印章)的近12个月《银行扣款明细》。

1.首次提取必须偿还贷款满1年,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提取时借款人必须到场。2.(1)<提取还商贷登记>业务须主借款人本人办理;(2)登记的提取人无公积金贷款;(3)登记的商贷还款已满12个月;(4)登记的商贷无逾期;(5)登记的提取人最近12月内未办理提取还商贷业务。

首次须到窗口办理<提取还商贷登记>,之后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提取还商贷。

3、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提取还贷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窗口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提取还贷签约

4、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提取还贷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窗口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直接提取还贷

5、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4)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情况证明》(贷款情况证明需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等贷款基本信息);(5)按年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的,提供近12个月还款证明(银行代扣流水或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账);贷款还清后申请提取的,提供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结清证明》。

首次提取必须偿还贷款满1年,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窗口办理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租住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提供市(县、区)住建部门出具的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证(租赁协议)和租金缴款发票(收据)

(1)可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2)租住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3)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需满足以家庭为单位查询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条件,根据申请人家庭成员(限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数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上限,一人户1007元/月、二人户151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1846元/月;且窗口办理租房提取登记后,可在线办理提取,①<租房提取登记>(窗口办理)→②提取公积金(在线办理),租房提取登记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首次须到窗口办理租房提取登记,之后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租房提取。


(三)支付房租

(1)提取人的身份证,提取人非电梯产权人的,还需提供与产权人的家庭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户籍档案等(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加装电梯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4)加装电梯规划许可证、或者加装电梯施工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5)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6)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1、提取人范围:加装电梯产权人、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2、提取时限:不设提取时限。3、同一加装电梯项目有多个提取人的,需要同时办理提取业务。4、同一部加装电梯,被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5、第(4)、(5)、(6)项提取材料未能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中心可根据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窗口办理

(四)加装电梯

(1)提取人身份证;(2)缴存人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包括由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3)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应当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无法证实的,也可以为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提取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或者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死亡申请人身份证和一类借记卡(无法提供死亡申请人身份证和一类借记卡的提供加盖死亡申请人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提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本市因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书》。

窗口办理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缴存人男性年满60周岁或女性年满55周岁,在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账户未被冻结的情况下,即可办理退休提取。

窗口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退休销户提取

(六)达退休年龄提取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申请人在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账户未被冻结的情况下,可办理自由提取,提取部分或全部资金,全部提取即自由销户提取。一旦办理自由提取,缴存人不再享受缴存补贴政策。

窗口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自由部分提取、自由销户提取

(七)自由提取




注:1、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赠与、继承、互换和互购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中“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享有共同产权的父母及子女;享有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提取额度不超出其所占的产权份额。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机构

1.海州分中心一楼大厅7-10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

2.连云分中心二楼大厅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2304865、0518-82304868);

3.赣榆分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4.东海分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9931);

5.灌云分中心一楼大厅公积金支取窗口(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业务1-2号窗口(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窗口办理地址、电话

“苏服办”APP、“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支付宝“连云港公积金网厅”生活号。

在线办理渠道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窗口办理时间

8:30-16:40

在线办理时间

窗口业务: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审批确认(提现业务直接将提取金额打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线上业务:选择办理的业务事项,提现业务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一类借记卡号,确定提取的金额,输入获取的手机验证码,确认提取,完成支付。

办理流程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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