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85556/2024-00002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16:42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公积金中心“新政开花” 利企惠民强保障 | ||
内容概览: |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 ||
时效: |
市公积金中心连续出台住房公积金系列优化政策,包括: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货款额度。继续实施人才差别化贷款政策。实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措施。推动存量房“带押过户”。阶段性取消原“贷款额度应不超过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的规定。支持使用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公积金优惠政策叠加,对促进住房消费、提振住房消费信心成效明显。2023年1-11月份,全市提取63.64亿元,同比增加19.38%;发放公积金贷款65.44亿元,同比增长7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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