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85556/2024-0000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4-02-01 11:20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2023年全市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134.82万元 | ||
内容概览: | 规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 | ||
时效: |
老旧小区改造是美丽连云港建设中实施美丽宜居建设的重点工作,其中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之一。为减轻职工加装电梯负担,鼓励职工积极自愿参与对老旧小区的改造,中心于2017年出台了《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积极作用,加大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中心2023年优化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使用政策,扩大了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范围,做到民生实事做深做实,住房公积金应支尽支。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符合条件的小区和住宅楼的业主逐渐开始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改善住房环境。据统计,2023年中心共支持19户家庭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合计提取134.82万元,是2022年提取金额的5.5倍,加装电梯的住宅也从2022年的苍梧小区扩大到海联新天、杰瑞一村、农资小区等,切实响应和改善了多层住宅居住条件的民生需求,全力助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进程,同时该举措也获得了加装电梯业主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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