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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疫情冲击下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的提醒

  • 时间:2021-11-29 14:41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形势依旧紧迫,疫情防控之下,很多中小微企业开工不足,订单减少,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持续的支出让中小微企业压力陡增。聚焦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和影响,为帮助困难企业渡过疫情难关,中心出台《关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连房公积金〔2021〕17号),困难企业可以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中心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经中心认定的缓缴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办公室 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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