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将实施多项惠民政策措施
- 时间:2023-06-30 16:53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公积金中心于近期推出了调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租房可按月提取、商转公可带押转贷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将于7月1日起施行。
一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由30%调整为20%。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阶段性取消原“贷款额度应不超过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的规定。可贷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平均缴存额及剩余工作月数分别计算,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本人平均月缴存额(近6个月)×2.5×剩余工作月数。请注意!贷款最高额度不变,仍是单方36万,双方72万元。这项政策对于缴存时间不长,账户余额积累不多的职工是重大利好。
三是实行商转公贷款带押转贷办理模式。市公积金中心目前先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委托银行(工、农、中、建、交和江苏银行6家银行)实行商转公贷款住房带押转贷,以后再在其他非公积金贷款发放合作银行逐步推广。这6家银行的商转公贷款职工,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资金可以不用自行筹集资金了。
四是开展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支持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与之前相比,按月租房提取方式更加灵活,缴存者在每年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最高提取额度的前提下,可在线上或者窗口按月多次提取。
五是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根据市政府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予以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