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落实三部委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显成效
- 时间:2022-08-29 11:21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市公积金中心坚决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取得积极成效。截至8月20日,全市申请缓缴公积金的企业共35家,已累计缓缴公积金473万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缴存企业44家,已累计减少缴存金额195万元。受疫情影响不做逾期处理的贷款18笔,不做逾期处理的应还未还本金12.26万元。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1756人、金额2665万元,比去年同期租房提取的1071笔、金额1486万元,人数和金额都有明显的提升。
一是精准落实支持政策。明确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12月底都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不影响职工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等相关权益。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自6月10日起,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一人户1007元/月、二人户151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1846元/月,调整为:一人户1200元/月、二人户180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2200元/月。
二是大力推行线上办理。及时调整业务系统,不断加大线上办理业务事项,大力推行企业和个人业务“不见面服务”。通过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我的连云港”APP、江苏政务服务网等办理相关事项。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办、错峰办。目前线上办件量占比达93%。
三是加强政策执行监督和报备。建立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审核报备制度,分中心受理、中心政策部门审核把关,加强政策执行效果监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