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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影响,公积金中心发布系列惠民政策举措

  • 时间:2022-04-01 15:53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帮助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31日发布实施了系列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举措:

一是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说明情况,能在缓缴期满后办理补缴的,其缓缴期间视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和贷款资格。职工在我市已正常汇缴一个月以上,因疫情单位申请了公积金缓缴的,其缓缴期间也视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转入。

二是我市突发疫情应急状态期间(即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30日)未能及时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并免收逾期罚息。

三是我市突发疫情应急状态期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的业务办理时限到期的,可延长至我市由突发疫情应急状态转为疫情常态化防控后3个月内办理(即最迟到2022年6月底)。比如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在3月份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未能到中心办理提取或贷款业务的,可以从现在开始最迟到2022年6月底前来办理提取或贷款业务。提取金额为合同到期时间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余额也为合同到期时账户的余额。(政策计划处 朱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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