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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管理系统全新上线了!

  • 时间:2024-04-03 10:19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支持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充分享受公积金制度创新带来的政策红利。近日,我市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管理系统全新上线了!

我市公积金坚持以“以缴定贷、以贷促缴、责权对等、严控风险”的总思路,积极做好灵活就业缴存人贷款制度设计和优化服务举措;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且满足发生缴存住房公积金记录的月份累计不少于6个月、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时,均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可贷额度采用全新计算方式,全面履行“有政策吸引力、流动性可承受、与单位缴存体系相协调”的设计原则。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并且不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每位缴存人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所有缴存月度的贷款额度加总后,可得出缴存人本人的贷款额度,额度计算取值至千元。

我市公积金自2023年11月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已有4726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首批缴存客户,已满足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公积金网厅”-“可贷额度计算器”自动计算贷款额度,合理配置资金使用,帮助灵活就业人群改善家庭住房条件,全面增强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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