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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查房证明

  • 时间:2022-05-06 09:50 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后,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市公积金中心迅速发布落实《通知》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关工作,其中,对在本市范围内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包括高层次人才贷款),取消提供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查房证明,执行口径以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间为准,即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需再提供查房证明。

为落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口径通知如下:围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使用面,对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助力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将进一步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予以落实。围绕“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工作质效,简化贷款材料,对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取消提供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查房证明,以职工家庭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查询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以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间为准,即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需再提供查房证明,其他贷款政策不变。(政策计划处 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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