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刻吸取“7.12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43号)精神要求。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完成所有既有建筑排查,形成隐患建筑清单,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建筑不漏一处;编制完成隐患建筑三年整治计划,确定年度整治项目清单,建立既有建筑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力争完成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处街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持续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区既有建筑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内容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将排查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切实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求,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执行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的法定程序。
3、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
4、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各部门联合惩戒。
5、工作时间节点,分为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9月-12月),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1月-2024年6月),常态化管理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6、压实各方责任,分为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7、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景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推进力度、综合保障,并提高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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