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3-10-08 16:45:57 浏览次数: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江苏期间交办的编号为: D2JS202204010070的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渔湾村南湾采石场与朱麻村交界处紧靠稻田,2021年夏秋季填埋生活垃圾约200吨,表面已覆土,前面栽种一排扁松树遮挡。

二、责任单位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

清理垃圾,规范处置。

五、整改时限

2022年4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对填埋垃圾进行无害处理,并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

七、整改完成情况

坑内填埋的生活和农作物垃圾全部清理完毕(约200余吨),经过压缩处理后,送至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置200吨水潭积水吸水装车,收集至污水处理站进行规范处理,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处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已于2022年4月25日完成全部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9日)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0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8-81589861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ytsjqsthjfj@163.com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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