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街场、文旅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文广旅发〔2021〕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景区文旅局将于6月底起,开展云台山景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第一批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属于区级以上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含扩展项目)范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1.长期从事并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居住或长期工作在云台山景区辖区;
3.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开展公益性宣传、展演展示等活动,认真履行项目传承、传习和传播义务,在该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能够自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培养后继人才;
4.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范围
1.前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含扩展项目)中无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2.每个项目原则上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荣获区级及以上相关奖项,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酌情考虑,应提交证明材料;
4.不具备履行传承义务条件,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管理,但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暂不予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体现个人自愿原则,由本人向各处街场、文旅集团非遗工作负责部门提出申请。各处街场、文旅集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景区文旅局将组织专家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终评,评选出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景区文旅局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
1.《云台山景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见附件1),1份;
2.《云台山景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
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不限。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将取消评定资格。申报材料表格可在“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下载。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核、严格标准,真正把符合条件、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传承人推荐出来。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在组织申报评选过程中,要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可视情况增加传承人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威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广泛宣传,明确职责。代表性传承人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开展广泛宣传并详细告知申报人。
请各处街场、文旅集团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至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云依
联系电话:15150933615
邮箱:ytsjqwlj@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云台山景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docx
附件2:云台山景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docx
云台山景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5726318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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