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区情简介
信息来源:连云港日报社 发布日期:2024-01-15 10:57:59 浏览次数:

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于1988年获得国务院批准,规划总面积167.3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4.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2.65平方公里,是江苏省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也是全省唯一山海相拥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根据江苏省委编委《关于设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苏编〔2019〕37号),设立中国共产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派出机关,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连云港市9个县区板块之一,代表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辖区总面积95.56平方公里,拥有国家5A级花果山风景区和4A级渔湾景区、3A级孔雀沟景区以及东磊、樱桃谷等多个游览区。下辖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云台街道办事处、南云台林场管理处、朝阳林场管理处、市政绿化养护中心、文旅集团等下属单位,辖区内常住人口约3.4万人。

目前,云台山景区管委会深入实施“大花果山景区战略”和“大美新特优”整体布局,全面整合花果山与渔湾、东磊、孔雀沟等旅游资源,进行统一策划规划、统一文化定位、统一风貌形态、统一运营管理,推动各游览区连片开发、旅游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把大花果山景区打造成为生态景区、文化景区、服务景区和幸福景区,建设成为匹配《西游记》名著的旅游胜地,加快实现世人向往的“大圣故里、西游胜境”。云台山景区先后入选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全国“四季村晚”示范点、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先进工作单位。花果山景区先后荣获国家级地质公园、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全国十佳生态文明景区、中国十佳海洋旅游目的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影响力100强等多项荣誉称号,被列入全国“黄金周”旅游预报和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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