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9-01104 | 分 类 |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9-06-11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29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文 号 | 连景函〔2019〕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市民政局:
经研究,现对王万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全市统一安排,云台山景区立足实际,扎实有效推进散葬乱埋治理工作。
景区组织社会事业局、规划局、国土分局、各处街场多次汇商,并共同赴苏州、青岛等地学习公益性公墓建设。实地调研各处街场散葬乱埋治理情况,编制了《景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确保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按节点推进。共规划定点5处公益性公墓,其中云台街道2处、花果山景区1处、南云台林场1处、朝阳林场1处。公益性公墓选址正在进行相关手续的报批。
同时,景区综合施策,稳步推进散葬乱埋长效治理。一是突出无主坟整治。靶向聚焦无主坟,召开散葬乱埋专项整治部署大会,通过广泛发布公告,确认无主坟数量,采取干部包片的方式,将拆除工作责任化、节点化,目前,已平整无主坟46座。二是突出活人墓治理。全力整治活人墓,各处街场一把手亲自抓、带头上;分管同志具体抓、顶着上。采取以“自行拆除、依法拆除”相结合的方式,对不按期拆除的,由各处街场组织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对发现和新增的“活人墓”,立即强制拆除。涉及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依照党纪予以处理。目前,景区已迁坟44座,拆除活人墓34座,有效改善了人文环境、净化了社会风气。三是优先造林。景区按照先造林、再建墓的思路,优先启动老坟地造林围挡工作。对影响森林面貌的部分散葬乱埋坟墓周边进行绿色植物遮挡,各处街场结合春季绿化造林工作开始施工作业,对影响森林面貌的散坟进行遮挡工作,共计遮挡散葬乱埋坟墓1000余座。四是严格督查。景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同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各处街场绩效目标专项考核,并加大考核分值。
虽然景区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益性公墓选址困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南云台林场和朝阳林场公墓选址都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两个林场都存在迁坟任务,但辖区之内却没有用地空间,因此规划两处选址与该规定冲突。花果山景区管理处与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不统一,认为景区规划局所选的鸡鸣山塘口不合适,四周均为高新区花果山街道管辖,道路无法进出等,存在诸多困难。二是散葬乱埋平迁坟坟主协调困难。景区朝阳林场山上散葬坟坟主大都是开发区朝阳街道居民,花果山景区管理处山上的散葬坟坟主主要是高新区花果山街道的居民,由于存在跨区,散葬坟平迁存在协调困难等相关问题。
下一步,景区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公墓建设,倡导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王统欐;联系电话:1377659009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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