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0-0009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06-17 |
标 题 | 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18号建议的 协办意见 | ||
文 号 | 连景函〔2020〕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市资源局:
经研究,现对秦泗花代表提出的《关于禁止随意开挖山体、毁绿种菜,做好山体保护工作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景区高度重视山林保护工作,采取多项举措禁止随意毁林,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一、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爱林护林意识
利用媒体、标语、墙报、条幅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山林的重要性,让群众及游客能清楚地认识到随意开挖山体及毁绿种菜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增强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形成全体共同重视、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群众从思想上、观念上、行为上真正做到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视。
二、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随意开挖山体违法行为
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切实巩固绿化成果,有效遏制山上开地、砍划树木、山上挖葛藤根等违法行为, 按照“严打击、抓源头、重防范”的工作思路,以各处街场为责任主体,安排护林员进行每日巡查,对发现破坏山体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能及时移交执法机关。对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严格进行落实和查处。
三、联合行动,加强山体和林业资源的管护
景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加强各处街场、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线索交流,发挥整体联动效应。对发现的单位或个人毁林行为及时上报,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严罚,从而遏制破坏山林资源行为,达到有效保护山林资源的目的,确保不反弹。
今后,景区将在做好以上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破坏山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报告制度。改善执法和管理条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规范山体资源管理和执法。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徐国保;联系电话:1396138177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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