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9-01106 | 分 类 |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9-06-11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 836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文 号 | 连景函〔2019〕4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 836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研究,现对王琪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高市民保护意识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文化的象征,目前景区充分利用标语、墙报等形式普及林业科学知识,增强人们绿化意识,提高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针对散落在林场、村庄的古树名木,景区以增设围栏的形式,有效的保护了古树名木的生长。
二、增加古树名木管养资金投入,提高管养质量
景区提高对已建档挂牌古树名木的管养资金投入,按照实际情况,制订养护、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组织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学习古树名木管养专业技术知识,做到遇虫能杀虫、遇害能治害,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与抢救工作。
三、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古树名木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并对于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砍伐、移栽、运输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上报市林业执法部门,建议从重处罚。
下一步,景区将认真落实保护古树名木各项措施,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爱护、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的养护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解决古树名木管养资金不足的问题。定期开展古树名木知识讲座和技术培训,提高管养单位和个人技能水平。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朱栋梁;联系电话:857809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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