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7-00117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7-06-02 |
标 题 | 云台山风景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文 号 | 连景发〔2017〕7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云台山风景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保护,整顿和规范辖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两减六治三提升工作要求,以切实保护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严厉打击各种偷采、盗采矿产资源为重点,逐步恢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青山绿水的优良景观资源和优质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破坏山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关闭取缔非法开采点,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查处力度,短期内在景区形成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建立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管委会成立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通报辖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开展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共同预防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办法,组织部署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管委会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各处街场也要召开干部大会传达专项行动意义、内容和要求,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党员座谈会,在主要路口和非法开采塘口设立禁采标语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打击非法采矿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媒体宣传行动成果和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为开展专项行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健全落实监督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采矿行为。
(三)强化责任、齐抓共管
各处街场要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各处街场及村(居)主要负责人是辖区矿产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山场和废弃塘口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巡查看护制度,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积极配合违法案件调查工作。各处街场及村(居)开展山场和废弃塘口清查工作,对不规范的承包协议及未经批准的各种整治项目进行解除、终止。对非法开采点严格执行三不留一封闭(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非法采矿的发生。
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主管责任,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制止、查处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和移送。公安部门要依法制止、查处妨碍专项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国土部门通报、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林业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矿占用林地、毁林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经费。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对涉及需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严格审查、把关。
(四)联合执法,快速处置
为保证快速、有效地制止和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管委会建立快速反应打击机制,组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矿产资源保护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单位要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确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强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联合执法队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快速打击,做到现场制止到位、机械车辆查扣到位、调查取证到位、处罚和移送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6月)
成立景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矿产资源保护联合执法队。各处街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防范、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
各处街场开展山场和废弃塘口清查整改工作,落实片区矿产资源管理具体责任人,建立巡查看护制度,对非法开采点严格执行三不留一封闭。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本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全面开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对发生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采取联合执法给予严厉打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较大的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总结阶段(9月)
各处街场和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找出不足加以整改。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巩固行动成果,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导。各处街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执法快速反应队伍。管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处街场、国土、公安、监察、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克服本位观念,采取联合执法与分散执法相结合、集中打击与个别查处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沟通协作,加强工作衔接,切实履行职责,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营造高压态势。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领导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介入,对参与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以各种方式为非法采矿提供便利条件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职、渎职、履责不到位,对非法开采行为打击不力,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混乱,存在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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