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7-0010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7-05-24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17〕6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7-05-24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度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汇总表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7524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等要求,结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隐患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防灾减灾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工作要求,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当地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人为工程活动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精度进一步调高;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期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实现连续第十五年地质灾害零伤亡。

  二、主要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等突变型灾害。经过几年的地质灾害调查,截止20173月份,共计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7处,其中滑坡14处、崩塌23处及伴生地裂缝等突变性灾害,主要分布在云台山景区南部沿线及西部沿线,涉及到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渔湾景区、花果山景区、猴嘴园林处。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多数为岩质小型崩塌滑坡,紧靠居民区、公路、风景区,对附近居民、车辆行人和游客构成安全威胁。滑坡、崩塌属于突发性强的地质灾害类型,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经全面排查,2017年全区境内共有滑坡、崩塌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险点、危险点37处,涉及到1个街道9个行政村(西山村、前关村、后关村、凌州村、山东村、东磊村、渔湾村、朱麻村、丹霞村);1个南云台林场山东分场、2个景区:渔湾景区、花果山景区;1个猴嘴园林处。其中省重点16处,市险点21处。

  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受到威胁人数为401人,潜在经济损失5390万元,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根据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结果,结合往年地质灾害灾情和气象特征,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如下:

  (一)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为较小至中等,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多发生于山地丘陵地区,尤其是在切割较深、坡度较陡、相对高差较大的低山丘陵区。

  (三)地质灾害多发生于居住和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如工程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关闭露采矿山、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

  (四)地质灾害发生在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发生频率与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极端气候同步,危害程度与降雨时间、极端气候时间相对应。特别是长时间连续降雨更容易引发较大的地质灾害。

  五、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处、街道、场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规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天气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报市国土直属分局备案。方案中要明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时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等,要明确对重点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设立醒目的警示、警戒标志,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监测,由险点所在地的处、街道、场、村、组负责组织实施。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制度。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6月份至9月份,特别是7月上旬至8月下旬降雨相对集中,是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时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施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变化出现险情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送管委会和市国土直属分局。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

  在重点防范期内,对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村庄、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要组织经常性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以处街场、村组、社区居委会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逐区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员,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围栏,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妥善做好各种预防工作。

  (四)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针对全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各处、街道、场、有关部门要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利用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各种媒体,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相关人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相关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要结合实际,强化本辖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组织、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防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把村、组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将地质灾害险点的监测、报警、疏散、应急责任落实到具体村、组、个人,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避让、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险情,立即上报管委会和市国土直属分局,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当发现险情预兆时,督促险区内村、组和相关单位及时确定预警信号,制定人员、财产疏散撤离计划(包括撤离路线和地点)。预警信号应简单实用,并在险区内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处、街、场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处、街、场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处街场、村、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发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工作落实,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根据《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6年制定)》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工作;要加强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人为工程的监督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预防治理措施;要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源共享。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做好汛期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严格制度执行

  1.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处、街道、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不缺岗、不漏岗、不误事,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 严格执行汛期险情巡查制度。各处、街道、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村庄、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等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对可能发生灾情的区域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要重点检查灾害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等。

  3. 严格执行汛期报告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处、街道、场每天下午17:30前向管委会办公室上报险点监测情况,有无灾情变化情况。发生灾情的,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在规定时限内(大灾1小时之内,中灾2小时之内,轻灾6小时之内)向管委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采取应急措施及存在问题等。

  (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处、街、场要按照《连云港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6年制定)》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和自救互救办法,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便能快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落实经费,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各处、街、场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对群测群防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强化宣传教育

  各处、街、场和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处、街、场要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区、处街场、村三级监测信息反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演习,增强群众识别、避让、应急处治地质灾害的水平,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为:86095622 85726309

  联系人:赵永祥:13511562578;陈建:1300346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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