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3-0002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3-03-15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13〕3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管委会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3月15日印发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4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云台山景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结合云台山景区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连政办发[2013]4号文件规定,云台山景区管委会的治理任务是:利用3年时间完成7个废弃塘口的治理,2013年要开工3个,完成1个:
1.南云台林场东凤凰山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2.云台街道西山村头道涧二道涧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3.南云台林场北山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市政府将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市重大项目督查考核内容。
二、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景区管委会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单位,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管委会成立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具体实施项目治理和矛盾协调,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初步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维护管养等。
(二)时间要求
按照市政府要求,南云台林场东凤凰山塘口整治任务必须在今年完成:
2013年3月22日前,项目组完成委托设计并提交设计方案报管委会领导小组初审;
3月30日前,提交设计方案上报市国土局审批;
4月中旬之前,项目组做好项目施工的相关准备工作,4月20日前正式进场施工;
10月底之前完成项目施工,组织验收。
南云台林场北山关闭塘口和云台街道西山村头道涧二道涧关闭塘口,其方案设计和进场施工时间进度原则上与上述东凤凰山塘口同步,最迟不超过1个月。
(三)资金渠道
项目所需资金,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组按市政府文件运作。
1.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财政局预拨50万元作为治理项目前期经费。
2.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对项目完成后形成的建设用地,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出让,出让收益按照治理项目投资额对实施主体给予补助。
3.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包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管委会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督查和考核。
(二)强化项目监管
各责任单位、实施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科学规范施工,原则上整治过程中不再进行山体开挖,严禁以治理之名开山采石。项目资金实现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严格考核奖惩
市政府将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市重大项目督查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积极投入资金开展治理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将给予一定奖励,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重大事项考核中降低考核档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管委会将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2013年度重点工作,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管委会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相关责任人员,需向管委会缴纳一定金额的风险抵押金,年底由管委会组织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按风险抵押金加倍返还或扣除风险抵押金进行奖惩。
云台山景区2013年需开工治理的废弃矿山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治理模式 |
总投资概算 (万元) |
完成时间 |
备注 |
东凤凰山 关闭塘口 |
完成49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24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 |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
2700 |
2013年 |
|
西山头道 涧二道涧 关闭塘口 |
完成46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7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 |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
3200 |
2014年 |
|
南云台林场 北山 关闭塘口 |
完成25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0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 |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
2000 |
2014年 |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5726318 网站地图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34号 网站标识码:32079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