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5-00090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5-06-08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15〕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汇总表。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隐患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守护生命为最高准则,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全面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力争实现连续十一年地质灾害零伤亡。
二、主要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等突变型灾害。经过几年的地质灾害调查,截止2015年3月底,共计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4处,其中滑坡14处、崩塌20处及伴生地裂缝等突变性灾害,主要分布在云台街道办事处西山村、丹霞村、后关村、凌州村、山东村、东磊村、渔湾村、朱麻村、凤凰村、南云台林场的北山塘口、山东分场。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多数为岩质小型崩塌滑坡,紧靠居民区、公路、风景区,对附近居民、车辆行人和游客构成安全威胁。滑坡、崩塌属于突发性强的地质灾害类型,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3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受到威胁人数为1375人,潜在经济损失5774万元,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根据2015年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结果,结合往年地质灾害灾情和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气象特征,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如下:
(一)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为较小至中等,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多发生于山地丘陵地区,尤其是在切割较深、坡度较陡、相对高差较大的低山丘陵区。
(三)地质灾害多发生于居住和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如工程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关闭露采矿山等。
(四)地质灾害发生在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发生频率与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极端气候同步,危害程度与降雨时间、极端气候时间相对应,特别是长时间连续降雨更容易引发较大的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重点防治地区
景区的南云台山南坡、西坡是滑坡、崩塌灾害防治重点区。特别是在部分废弃或在采的采石塘口极易发生。这些地区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
经调查和核实,在景区3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其中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市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是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处、街、场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连云港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区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景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各处、街、场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处、街、场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立完善处、街、场至村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地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
(二)精心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层层落实防灾措施。各处、街、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根据本方案认真编制各自辖区内2015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国土直属分局备案。对本方案中列出的隐患点、危险点要进行重点监控,各隐患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警戒标志,并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处、街、场要按照《连云港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制定各自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和自救互救办法,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快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处、街、场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采取工程措施组织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安全服务工作,从源头避免人为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1.健全并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处、街、场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现场设置警示、警戒标志。国土分局和相关处、街、场要及时将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2.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国土分局和各处、街、场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等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灾情的区域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3.落实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各单位要将本辖区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景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景区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等有关部门应与国土直属分局相互通报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及防治等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日活动,对群众义务监测员及受灾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防灾、避灾等知识的宣传,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为:
白天:85726309、18261389040
夜晚:85726318、1826138904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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