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2-00061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2-09-21 |
标 题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文 号 | 连景发〔2012〕7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乡场、各驻区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提升景区形象、切实改变景区的环境卫生面貌,改善景区的人居环境,推进景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景区范围内开展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提升景区容貌秩序和环境效果为目标,以提高标准、注重效果、多出亮点为着力点,以舆论宣传为先导、规范提档整治为手段、标本兼治为形式、落实长效措施为保障,统一部署,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示范扩展,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确保效果。
二、活动范围
花果山景区管理处、南云台林场、云台乡、朝阳林场及猴嘴公园管理处。
三、活动内容
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重在整体优化规范景区市容秩序、提升景区形象、营造清新靓丽环境。主要包括村庄环境整治、禁违控违、小砖厂治理、私挖乱采四个方面内容。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9月22日)
各单位尽快成立领导小组,逐级召开动员会,部署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对各自辖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精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利用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清洁环境、美化家园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使广大群众成为整治活动的主体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4日-11月24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迅速对各自辖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纳入长效管理,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防止反弹现象出现,确实做到整治一片巩固一片,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的整体质量。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组织好队伍,相互加强协作。城管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分为2个组协助各乡场的整治工作。景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活动后勤保障及单位相互协调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25日-12月25日)
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标准,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景区管委会以片为单位进行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将以片为单位联系到村,指导活动的有序开展。各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安排好人员,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大造舆论,及时上报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对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从而形成有利于此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清洁环境、美化家园成为全区群众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
(三)通力配合协作,及时推进落实
景区管委会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通力协作,发挥好职能作用。要深入整治工作。要多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并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推广好的做法。
附件1: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1: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清洁环境、美化家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石磊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守明建设局局长
苗明慧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志高花果山景区管理处副主任、党委委员
徐恒喜云台乡党委书记
徐善祥南云台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梁浩朝阳林场场长
张峰猴嘴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
雷斌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鲍建荣城管大队大队长
成员:马礼兵办公室主任
王统欐云台乡党委副书记
江尧凯南云台林场党委委员
张伟花果山景区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海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斯萍建设局工作人员
郁凯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吴斌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刘洪伦朝阳林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大队,鲍建荣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吴斌,联系电话:85726617、1367529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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