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2-00012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2-09-14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12〕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云台乡,南云台林场、科经局,社会事业局:
为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集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照管委会领导的要求,现将制定的《云台山风景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报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9月14日印发
云台山风景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宣传报道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题报道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善景
成员:李辰宇周建萍王三祥谢恒凯武霞
报道组职责:按照区《关于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每天负责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具体做法、工作进度、图片等。
二、工作内容(附后)
三、工作要求
1、云台乡、南云台林场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橱窗、宣传单、宣传车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使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2、科经局、社会事业局作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每日要及时将本部门的工作动态报送报道组;
3、报道组将采取编发日报晚报专版稿件、编发工作简报、刊发区网站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的报道全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情况。还负责汇总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并综合协调上报市两办、市禁烧办等部门。
4、云台乡、南云台林场、科经局、社会事业局除每天负责向报道组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做法、工作进度、图片等动态信息外,每个单位、部门每周上报党群工作部的成文稿件不少于4篇。
5、云台乡、南云台林场于9月19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具体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方案报报道组。
云台山风景区2012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报道内容
序号 |
时间节点 |
报道内容 |
1 |
9月14日 -10月10日 |
1、党群工作部抽调云台乡、南云台林场、科经局、社会事业局等单位、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报道组。 2、云台乡、南云台林场根据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分别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方案。 3、报道组启动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报道工作。 (1)及时报道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动态消息。 (2)组织基层单位,运用宣传单、宣传车、广播、横幅标语、橱窗等群众听得进、易接受的报道方式和语言进行铺天盖地式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让广大农民人人知道禁烧规定,人人掌握有关政策法规。 (3)宣传各单位相关秸秆的综合利用举措。 |
2 |
9月中旬 |
报道全区贯彻落实全市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动员大会精神。 |
3 |
9月25日 |
重点编发宣传云台乡、南云台林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中的正面典型或反面事例。 |
4 |
10月10日 -11月10日 |
(1)每天报道前日各单位收割进度及督查结果。 (2)宣传一些秸秆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总结今年秋季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 |
5 |
11月10日 -12月初 |
(1)撰写我区禁烧和综合利用调查报告。 (2)总结并提出思考性建议。 |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5726318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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