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2-0001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2-06-13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12〕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乡场,渔湾片区领导小组,管委会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分布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全面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标准,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精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全面监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提升,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连续十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二、主要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变型灾害。经过几年的地质灾害调查,截止2012年3月底,共计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4处,其中土滑23处、岩滑5处、滑坡1个、崩塌5处及伴生地裂缝等突变型灾害,主要分布在云台乡南云台山南坡、西坡。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多数为岩质小型崩塌滑坡,紧靠居民区、公路、风景区,对附近居民、车辆行人和游客构成安全威胁。滑坡、崩塌属于突发性强的地质灾害类型,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3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受威胁人数为394人,潜在经济损失430余万元,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根据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结果,结合往年地质灾害灾情和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气象特征,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如下:
(一)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为较小至中等,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多发生于山地丘陵地区,尤其是在切割较深、坡度较陡、相对高差较大的低山丘陵区。
(三)地质灾害多发生于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如工程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开采矿区、关闭露采矿山,以及尾矿区等。
(四)地质灾害发生在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发生频率与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极端气候同步,危害程度与降雨时间、极端气候时间相对应。特别是长时间连续降雨更容易引发较大的地质灾害。
五、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目前,云台山景名胜区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4处,主要分布在云台乡、南云台林场和猴嘴园林管理处。
(一)重点防治地区
我区的南云台山南坡、西坡是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特别是在部分废弃或在采的采石塘口极易发生。
以上地区在汛期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
经调查和核实,全区共有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市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是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连云港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区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对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各乡、场、处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各乡、场、处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地要从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精心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层层落实防灾措施。各乡、场、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根据本方案,认真编制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备案。对本方案中列出的隐患点、危险点要进行重点监控,重点隐患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乡、场、处要按《连云港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便能快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经费,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各乡、场、处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采取工程措施组织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安全服务工作,从源头避免人为诱发新的灾害。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1.健全并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乡、场、处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对已发现的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现场设置警示点标志。国土分局和相关乡、场、处要及时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2.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国土分局和各乡、场、处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灾情的区域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3.落实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各单位要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级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应与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互通报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及防治等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活动日,对群众义务监测员及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防灾、避灾等知识的宣传,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白天:85726309,18261389040夜晚:85726318
主题词: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知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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