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9-0001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9-01-30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19〕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现将《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 扎实做好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根据《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部署要求, 为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保障公共安全, 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 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 形成由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充分参与的大宣传机制,利用各种宣传资源,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工作, 实现禁放工作群众知晓“全覆盖”目标,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推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部分区域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重点
(一) 围绕政策通告解读宣传。 突出宣传市政府发布的 《通告》, 围绕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深入解读, 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附件1), 对禁放地点、区域内全覆盖宣传, 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人人皆知。
(二)围绕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 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三)围绕典型案例重点宣传。突出宣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以及在禁放地点、区域内查处非法燃放的典型案例,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处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 围绕禁放成果跟进宣传。突出宣传禁放工作成效及群众支持、社会反响等情况,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赢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宣传阶段和具体内容
根据烟花爆竹禁放方案中宣传引导要贯穿始终的要求,从即日起到年底,分阶段、分重点在全区掀起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热潮,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认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危害性,理解和支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第一阶段:政策解读,氛围营造(2019年1月24日至2月19日)
以“深入解读政策法规, 回应民生关切问题”为主题, 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做好集中宣传工作:
1.1月24日市政府召开市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动员大会、1月28日景区管委会全面动员部署禁放工作。发布动员大会新闻通稿。
2.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3.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禁放区域示意图、禁放时段等。
4.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非法生产、经营、 运输、 储存、 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通过政策宣传,确保广大群众“六知”(知禁放背景、知禁放区域、 知禁放地点、 知禁放时间、 知违规后果、知举报途径)。
(二)第二阶段:集中查处,广泛宣传(2月20日至9月30日)
以“严查严管违规燃放,营造浩大宣传声势"为主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做好集中宣传工作:
1.“遵守禁放规定,共建和谐家园”系列宣传口号(附件2)短信、海报和宣传片。
2.围绕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全面开展巡查值守、督导检查等工作进展情况。
3.查处非法燃放的典型案例。
4.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零售点(店)检查治理工作情况。
5.个别因非法燃放被查处后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现身说法。
第三阶段:宣传成果展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以“集中展示禁放成效,赢取社会充分肯定”为主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做好集中宣传工作:
1.将禁放工作常态化开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等情况。
2.禁放工作开展以来空气质量、噪声污染、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等改观情况。从群众视角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看法以及对环境、噪声、人身财产安全改观的肯定反响等。
3.建立烟花爆竹销售源头控制、 禁放区域联动查处、 宣传教育等长效管理机制等情况。
4.禁放工作成员单位特别是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在禁放时段、区域内全员上岗、加班加点、敬业履职、连续奋战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和成效。
四、宣传形式和载体平台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按照“九进”,“十有”宣传要求,“九进”即进机关事业单位、进沿街店铺、进宾馆酒店、进影剧院站、进集贸市场、进工地、进银行、进学校、进社区(村庄);“十有”即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单位有活动、面上有标识、群众有共识。最大限度发挥各类宣传媒体和资源优势,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宣传,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到位, 做到深入人心, 众所周知。主要形式和宣传载体如下:
(一)加强媒体宣传。党群部统筹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 通过多种形式, 宣传有关政策、通告和禁放工作要求, 报道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及查缴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 进一步揭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危害性,抢占舆论主导权,在全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 利用社会面媒介资源宣传。在“政策解读”阶段,有效利用通信网络进行宣传告知,利用户外大屏、宣传橱窗、固定广告牌、沿街商铺显示屏等社会面媒介,图文并茂向社会持续发布禁放工作进展、成效。同时要进一步拓展宣传思路,通过公益短信群发推送、广泛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多样式、有深度的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目的、意义,让烟花爆竹禁放理念根植群众内心。
(三)利用集中宣传点现场宣传。在宣传三个阶段期间,各处街场要每个阶段选择一个人员密集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周活动,通过宣读倡议书、以案说法、解读《通告》、发放宣传手册、参观宣传画、 宣传展板和实物展台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要邀请新闻媒体同步跟进,做到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共响应、齐发力,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各处街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各处街场、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作为禁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禁放工作, 努力实现共治共享的宣传效果。
(三)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各处街场、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通告》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震慑效应,教育广大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通告》,同时也要严肃宣传纪律, 加强对外宣传稿件的审核把关, 避免因宣传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负面舆情。
附件1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19年2月20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市区部分区域范围内限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时段、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安机关处罚后的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及时举报。
对于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附件2
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口号
1.严守禁放规定, 保护城市环境
2.不放少放烟花爆竹, 共治共享幸福家园
3.守禁放规定,保城市安宁
4.遵守禁放规定, 共建和谐家园
5.禁放防火灾, 更防事故; 禁放保安全, 更利环保
6.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7.珍爱安全健康,不放烟花爆竹
8.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吸一口新鲜空气
9.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0.禁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11.做严守禁放好市民, 创安全文明新社区
12.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投入禁放行列中
13.禁放,人人有责; 禁放, 人人受益
14.依法燃放,人人有责; 文明燃放,人人受益
15.坚决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6.坚决打赢禁放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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