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18-0011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8-05-09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18】3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8-05-09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旅发集团: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景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度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汇总表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57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等规定,结合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方针,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当地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和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紧扣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目标,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精度,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分期治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力争实现连续第十六年地质灾害零伤亡。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截至20184月份,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39处,其中:滑坡13处、崩塌26处。主要分布在云台山景区南部沿线及西部沿线,涉及到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渔湾景区、花果山景区、猴嘴园林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受到威胁人数为538人,潜在经济损失6520万元。(详见附件)

三、2018年度地质灾害发育趋势

(一)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为较小至中等级别,但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多发于山地丘陵地区,尤其是在切坡较深、坡度较陡、相对高差较大的低山丘陵区。

(三)地质灾害多发于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开山采石、切坡建房、基础建设等人为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四)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季节性特征明显,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极端气候较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四、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处街场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天气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逐个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要明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时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等,并报市国土直属分局备案。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由所在地处街场、村(居)负责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制度。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6-9月份;特别是7月上旬至8月下旬,降雨相对集中,是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时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利用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各种媒体,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发送到相关工作人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施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变化或出现险情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管委会和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

在重点防范期内,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社区、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地段等进行巡查和巡回检查,要及时掌握危险点或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四)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各处街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及时更新并完善以处街场、村(居)委员会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要把村(居)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结合实际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并从组织和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处置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处街场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处街场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处街场、村(居)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发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工作落实,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根据《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6年制定)》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工作;要加强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人为活动工程的监督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预防治理措施;要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源共享。要按照地灾工作要求,做好汛期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严格制度执行

1.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处街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不缺岗、不漏岗、不误事,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 严格执行汛期险情巡查制度。各处街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村(居)、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等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对可能发生灾情区域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要重点检查各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等。

3. 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处街场每天下午17:30前向管委会办公室上报危险点监测情况和有无灾情变化情况。发生灾情的,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在规定时限内(大灾1小时之内,中灾2小时之内,轻灾6小时之内)向管委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采取应急措施及存在问题等。

(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处街场要按照《连云港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6年制定)》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每个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要明确预报预警方式以及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和自救互救办法,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快速有序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落实经费,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各处街场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对群测群防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强化宣传教育

各处街场和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为:86095622 857263091826138904013003464659

 

 

附件:

3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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