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17-0024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7-12-27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17〕3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7〕4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17〕107号)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紧紧围绕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实施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扎实推进大花果山景区建设,加快转变粗放型城市治理方式,全面提供精细化城市公共服务,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努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生态景区,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到2020年,景区城市治理与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破解,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市环境、质量和品位得到显著提升。
二、“十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交通畅行工程。
结合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提高道路承载能力,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和依法治理水平,使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到2020年,景区交通畅通主要指标在同类板块处于领先水平。(建设局牵头,各处街场、规划局、科经局、社会事业局、旅发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等参与)
1.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专项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空间布局要求,完善公益性交通工程项目的资金平衡方案,逐年列入城建计划,有序推进城市快速路、街区支路、街巷微循环系统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打通断头路,形成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街巷配置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强化城市道路网与公路网有效衔接,实现城乡道路指路信息一体化。到2020年,景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提高到15%。
2.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托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平台,落实交通管理工作,组建交通影响评价专家组,严格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对未落实交通影响评价意见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贯彻落实《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将路口、公交站亭等区域的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交通监控纳入新、改、扩建道路建设预算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自2017年11月起,景区新、改、扩建道路电子监控同步建设率、道路验收率达到100%。
3.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推进公交成本规制方案落地实施,促进公交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深化完善公交专项规划,将公交站亭等城市家具纳入城市道路规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切实落实公交场站用地指标,建设完善公交枢纽场站体系和换乘体系。到2020年,景区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95%,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
4.整治城市交通堵点。开展城市交通堵点乱点挂牌治理和示范路口路段创建活动,优化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整治城市交通标志,滚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应用问题。推行“互联网+便捷交通”,强化交通出行引导服务,应用交通运行大数据,提高治堵治乱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到2020年,景区主干道、次干道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
5.整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查处生产销售非标三四轮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非标三四轮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到2017年底,杜绝非标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到2020年,景区道路交叉口机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90%以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率达95%以上。
(二)停车便利化工程。
以提高停车场配建率、使用率、缓解“停车难”为目标,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停车设施和新能源车辆附属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 : 1以上。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体系。(建设局牵头,各处街场、科经局、规划局、国土分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大队、价格监管办等配合)
1.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对景区居民区、商业区、办公区的停车设施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停车设施台账。
2.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停车设施发展目标,适时调整建筑配建停车标准,明确预留停车用地。
3.加强停车用地保障。规范编制停车场供地计划,将停车场用地供应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台停车场供地政策;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停车场建设;规范停车场土地供后管理。
4.补齐停车设施短板。按照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政府投资和社会资金相结合,逐年建设停车设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充分发掘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建设立体停车设施;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
5.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方便车辆、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公共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时采集医院、商场、宾馆、银行等对外开放停车单位、经营性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停车信息,并与城市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人防指挥系统等有机衔接,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鼓励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核心区、旅游景区附近的机关事业单位在重要节日、重大商贸活动期间开放停车场所,纳入智慧停车信息系统。
6.强化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按照路外停车场建成一处、路内停车泊位取消一段的原则,逐步减少。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严查严治不在停车泊位停车、不按停车指示方向停车、骑压停车泊位线停车等乱停乱放行为。
7.规范停车经营服务。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确保停车设施正常运行。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场须按要求配备有关设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制定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计时为主、计次为辅的收费办法,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
8.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建设。根据《连云港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纯电动车及附属充电设施建设,科学确定规模和空间布局,构建互联互通、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出行需求。
(三)排水防涝工程。
到2020年,景区建成基本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社会事业局牵头,各处街场、建设局、规划局、科经局、城管大队等配合)
1.推进城市外围防洪治涝。强化防洪治涝工作,加强妇联河、云善河景区段及烧香河景区段的清淤疏浚,确保河道畅通。加快推进区域治理。配合市水利局完成区域水利治理规划,逐步构建与城镇体系格局、规模、功能、标准相适应的区域骨干河网,扩大城市涝水外排出路。
2.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排水系统与城市外围防洪排涝体系的有效衔接,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加强蓝线、绿线控制,优化水域岸线利用,推进河道建设和整治。加强山洪防治,加固堤防涵闸。推进雨水管网达标建设,采用雨污分流制,街道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至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5%。加强排涝泵站建设,已有排涝泵站应配备双回路供电或应急电源。强化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日常养护,推进养护作业机械化和市场化,提升养护作业质量和效率。
3.完成易淹易涝片区整治。进一步排查城市易淹点,有效避免城市新建和改造过程中出现新的易淹易涝片区,到2020年,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
4.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树立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各类新建小区、新建道路、道路改建、公园广场等新改建工程中大力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利用下沉式绿地、人工湖泊、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雨水收集系统等技术,充分发挥海绵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5.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水平。建立完善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排水防涝应急指挥调度体系,科学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在易涝、易灾区增设气象观测设备,建立城市内涝及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与应急联动体系。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演练,提升渍涝灾害应急应对能力。
(四)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2020年景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建设局牵头,各处街场、科经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大队等配合)
1.全面实施城市河湖限排总量控制。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形成以纳污限排总量为控制目标的倒逼机制,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管,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减少入河污染物量。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定期监测通报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排污行为查处力度。到2020年,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全面完成。
2.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到2019年,污水处理率达到85%。到2020年,景区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3.加强城市水系沟通与活水引流。落实“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要求,加强城市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活水水源。构建城市水系有序流动格局,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改善水系水动力条件,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4.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河长制”和管护要求,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养护经费来源。创新水体养护机制,按照干管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水体养护模式。
(五)生活垃圾分类工程。
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景区建成区达到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现景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建成。(社会事业局牵头,科经局、建设局、规划局参与,各处街场负责落实)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实施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综合运用“互联网+”“绿色账户”“积分兑换”、荣誉奖励等方式,引导和激励广大居民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投放。到2019年,景区建成区达到50%。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和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优化有害垃圾处置设施布局,家庭源危险废物第三方处理处置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无害化处理能力全面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格局;餐厨废弃物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处理体系有效形成,装潢垃圾和拆迁废料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区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有效利用,有害垃圾得到规范处置。
3.建立垃圾源头减量控制体系。推进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垃圾源头减量,促进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工艺,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到2020年,纳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基本实现全量回收。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不可降解的餐饮经营食品外卖装盛器具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倡导适度消费,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减少餐厨废弃物及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4.建立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可回收物资的企业回收再利用水平。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处理两网融合,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
(六)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计划。
围绕“八个更”目标,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推进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到2020年,城镇社区15分钟就业、社保、医疗、文化、建设、养老、助残等服务圈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城市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科经局牵头,各处街场、社会事业局、党群部、建设局、公安分局等参与)
1.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支持,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妥善分流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落实全民创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和发展职工基本权益。到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进小微企业、私营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超过98%。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工作,发展以年金和商业保险为重点的补充保障,完善城市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落实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封顶线达到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以上。保障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接,提升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水平。
3.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住房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对新就业和外来务工等新市民的有效覆盖。到2020年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到95%以上,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以上。
4.推动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建立健全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使用保障机制。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连云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达成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规划目标。到2020年,景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办学标准,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普及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
5.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服务人口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联体建设,确保景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联体。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4%以上,基本达到健康城市标准。
6.丰富城市居民文体活动。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各处街场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在特定空间和时段免费低收费开放,到2020年,街道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社区基本进程体育活动适合多功能运动场。
7.发展多样化养老服务。建立城市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制定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2020年街道要设置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
8.扩大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空间,采用绿色环保设计。方便居民活动和交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功能,努力使居民在小区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到2020年,街道、社区建有健身小公园和健身步道,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平方米以上。
9.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263”专项行动,系统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治理,加大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整合力度,深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建设,城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实现“八个百分百”。全面做好景区渣土、砂石运输车污染管控,加密主次干道洒水保洁力度。强化煤污染管控,景区建成区全面建成“无煤区”。全面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系统推进干洗、汽修、建筑装饰等面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地表水国考和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83.3%和72.7%以上,劣Ⅴ断面消除。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力度,到2020年,景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
(七)棚户区改造计划和住宅小区服务改善计划。
基本完成C类和D类危房改造,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出新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老旧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建设局牵头,各处街场、科经局、社会事业局、综治办、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等配合)
1.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重点解决改造难度大的零星D类危房,合理制定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新建安置住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配套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尊重棚户区居民选择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统筹使用货币化安置与实物补偿政策。
2.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督促企业依据服务合同切实履责。制定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和服务责任清单,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化,扩大标准化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标准适用性,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能够满足行业发展要求的标准化体系。
3.推进老旧小区和适老住区更新提升。落实“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要求,采取无障碍化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多种手段,推进既有住区适老化建设试点示范。
4.突出交通干道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统筹推进主干道管线入地改造,加快整治城市道路杆线东拉西接现象,提升城市道路美观程度。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沿街晾晒、门窗护栏和附着物件设置,美化空调外机遮挡,清理改造建筑屋顶。推进背街小巷、立面、空间立体整治,促进环境整洁、管理有序。鼓励实施背街小巷整体设计改造,展示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八)新市民融入城市计划。
到2020年,实现城市常住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外来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有效建立,常住居民归属感显著提升。(科经局牵头,各处街场、社会事业局、党群部、建设局、公安分局等参与)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开放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落户问题。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2.完善城乡平等就业社会保障机制。强化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中小微企业以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的劳动合同签约率。推进农民工等群体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社会保险,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登记后免费接收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全覆盖、工资基本无拖欠。
3.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发生面广的行业职工住房问题。加快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到2020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4.稳妥解决入学和就医问题。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例达到100%。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到2020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按本地临时救助政策给予救助。外埠老年人到子女所在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在户口安置、医保结算、公共交通、进入公园等方面给予便利。
(九)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计划。
到2020年,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城市人际关系疏离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党群部牵头,各处街场、综治办、科经局、社会事业局、旅发局、公安分局等参与)
1.突出核心价值引领。从最能达成共识的“爱、敬、诚、善”入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宣传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各处街场建设好人园、好人馆、好人一条街等主题公共空间,推动城市社区、国有企业、文明单位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2.推进书香景区建设。在景区公共场所倡导设立文化驿站、漂流书屋等,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读书节、读书月、读书周活动,到2020年,城镇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
3.建设和谐社区。广泛开展“社区邻里节”等社区活动,引导人们走出小家、融入大家,增进人际互信。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及时发现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到2020年,景区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少于10人,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
4.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家庭、诚信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街区等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互联网诚信等方面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5.深化“与雷锋车同行”志愿服务行动。以守望相助为主题,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民主自治,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参与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社区活动。到2020年,景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达15%以上。
6.树立文明新风。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健全咨询服务网络。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重点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探索节俭用餐奖励措施和管理办法,有效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破除大操大办、炫富斗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7.加强行为规范引导。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促进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深化拓展未成年人“八礼四仪”养成教育,从进学校向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馆、进校外活动阵地延伸。
(十)公共安全防护计划。
到2020年,建成景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大防控”格局,市民安全感保持在90%以上。(综治办牵头,各处街场、社会事业局、科经局、财政局、建设局、办公室、公安分局等参与)
1.强化城市交通安全防护。建设“平安公交”,构建立体化、信息化城市公共交通治安防控网络。
2.加大城市消防安全防护力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到2018年,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推进城市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应用,到2020年,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全部完成联网接入任务,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同步接入。
3.打造“平安校园”。实施“护校安园”行动,到2018年,景区校园安防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学校门口视频监控系统建成率达100%。到2020年,全面完成校园安防建设达标任务。
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排查和化解事故风险隐患,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到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分别下降10%,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现代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5. 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按照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以居民小区(楼栋)、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集聚地等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网格员,将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全部纳入服务管理范畴。到2020年,实现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管理统一到位。按照不低于城市常住人口5%的比例,建立纵向覆盖景区、各处街场、社区三级,横向拓展到城管、环保、教育、建设、物业等行业的平安志愿者队伍。
三、工作推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层面落实城市治理与服务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将专项行动与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更多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组织参与部门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工作,在资金、技术、政策上予以保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提高领导城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
(二)推进依法治理。围绕促进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城市治理和服务方面的法规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程序,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城市工作矛盾,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与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执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三)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探索“旅游+”新模式,发展旅游新业态。围绕“旅游+互联网”,丰富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营销购票手段,引进自助售票机,增加银联、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功能,为游客提供购票便利。增设智能导览、智能充电、智能监控等智慧信息系统,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完善应急救援、在线咨询等配套功能。(牵头单位:旅发局,共同责任单位:各景区)
(四)科学考核评价。各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各项“工程”和计划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推进实施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领导重视、行动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问责。(牵头单位:科经局,共同责任单位: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
(五)引导市民参与。充分调动市民积极性,搭建公众信息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度。落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及时报道城市治理与服务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党群部,共同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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