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0-00096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0-06-19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20〕3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6-22 11:22:56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文旅集团:

《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连云港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结合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方针,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景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和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紧扣“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目标,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要求。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精度,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使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分期治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5月份,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其中:滑坡18处、崩塌22处。主要分布在云台山景区南部沿线及西部沿线,涉及到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渔湾景区、花果山景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受到威胁人数为314人,潜在经济损失5040万元。(详见附件)

三、2020年度地质灾害发育趋势

(一)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为较小至中等级别,但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多发于切坡较深、坡度较陡、相对高差较大的低山丘陵区。

(三)地质灾害多发于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开山采石、切坡建房、基础建设等人为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四)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季节性特征明显,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极端气候较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街场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处街场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处街场、村(居)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发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入调查排查。各处街场要在地质灾害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排查成果维护更新,汛中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危险性、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段开展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确保“三查”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好“江苏省低山丘陵、隐伏岩溶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成果,认真落实管控措施,有针对性地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区加快推进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精确掌握隐患底数。

(三)强化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由所在地处街场、村(居)负责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制度。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6-9月份;特别是7月上旬至8月下旬,降雨相对集中,是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时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利用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各种媒体,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发送到相关工作人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施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变化或出现险情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

切实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维护,及时调整、更新各隐患点的“两卡一案”,实现所有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保障群测群防员待遇,确保群测群防工作有效落实。依靠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高突发地质灾害专业化监测覆盖率;继续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及时掌握其动态变化。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与成效。

(四)推进综合治理。各处街场要严格按照《云台山景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加强动态管理。各处街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认定与核销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全生命周期”管理。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和核销上报工作,并在认定或核销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要依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相关数据的信息化管理,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六)完善体系建设。各处街场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坚持汛期“每日零报告”;强化专业驻守队伍力量,加派精干技术人员,提升装备水平,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多层次、多期次地组织管理人员、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专业防治队伍,开展管理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基层一线的履职能力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形成良好的防灾氛围。

(七)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

在重点防范期内,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社区、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地段等进行巡查和巡回检查,要及时掌握危险点或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八)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各处街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及时更新并完善以处街场、村(居)委员会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要把村(居)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结合实际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并从组织和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处置能力。

(九)严格制度执行

1.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处街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不缺岗、不漏岗、不误事,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 严格执行汛期险情巡查制度。各处街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村(居)、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等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对可能发生灾情区域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要重点检查各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等。

3. 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处街场每天下午16:00前向管委会自然资源分局上报危险点监测情况和有无灾情变化情况。发生灾情的,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及时向管委会、自然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采取应急措施及存在问题等。

(十)落实经费,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各处街场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对群测群防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处街场和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为:86095622 、18261389040、18795513562

附件1.2020年度云台山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汇总表

2.云台山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云台山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加刚  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永强  景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蒋宏杰  景区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杨  晴  党政办副主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善景  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崔  璟  经发局副局长、云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统欐  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道春  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朱栋梁  建设局局长

        张  姝  文旅局局长

        张  军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

        徐国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局长

        徐进强  景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周春台  市生态环境局景区分局局长

        徐恒喜  花果山景区党委书记、管理处主任

        徐德田  云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江尧凯  南云台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苗明慧  朝阳林场场长、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郁红权  市政绿化养护中心党支部书记

        江颂青  文旅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徐国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5726318  网站地图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34号  网站标识码:32079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