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3-00094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3-06-01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景发〔2023〕1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文旅集团: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要求,经管委会批准,现将《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辖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苏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连云港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辖区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和滑坡,截至2023年5月,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36处(见附表),其中崩塌20处,滑坡16处,主要分布在花果山景区、南云台林场、云台街道、猴嘴公园等处,威胁人口300余人,潜在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
二、2023年地质灾害发育趋势和重点防治区
(一)趋势分析。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3年汛期全市降雨量在530~610毫米,与常年同期(557.6毫米)相比正常略多,降水分布不均,局部地区降水偏多,雨季开始时间接近常年(6月26日)。结合多年来辖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历史、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工程建设活动影响和降水趋势预测等因素综合分析,预计2023年辖区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总体趋势与常年持平。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频发时段,防灾形势依然严峻。
(二)重点防范时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时段,重点关注6~8月和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更应重点防范。
(三)重点防治区。辖区内渔湾景区龙潭涧两侧包括“一线天”“佛崖”“闻瀑亭”等景点附近崩塌隐患点、云台街道朱麻水库西侧边坡崩塌隐患点、云台街道西山村桃园滑坡隐患点、花果山景区九龙桥西滑坡隐患点以及开山采石、切坡建房、基础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是景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三、防治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2023年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识别、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御响应、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工作,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地质灾害“三查”
各处街场要认真组织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自然资源分局要切实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社会事业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工作,尤其是对人口集聚区、人员密集场所、工程新开挖边坡、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矿山、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做到排查无死角。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隐患点的认定和入库,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发放“两卡一案”,确保隐患得到有效防控。
(二)加快推进地质灾害1:1万精细调查
各处街场要认真抓好辖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落地应用,按照《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部署,推进重点地区突发地质灾害1:1万精细调查工作。综合运用无人机测量、高分辨率多光谱光学影像遥感、高分辨率InSAR测量、激光雷达测量(LiDAR)、三维倾斜摄影测量和激光扫描等技术,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查明结构和致灾机理,科学评估灾害风险。要及时把调查成果和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措施,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
(三)持续推进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各处街场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及时更新群测群防信息,确保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大力推进突发地质灾害专业化监测工作,加大专业化监测站点建设力度,提升技防水平,做好专业监测信息与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的平台对接、信息融合和自动化研判,提升智防能力。加强与气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完善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预警发布、响应机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与成效。进一步建设完善“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变被动为主动。
(四)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
各处街场要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有效削减隐患存量。要强化系统观念,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城镇开发、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因地制宜采取防治措施,宜防则防、宜搬则搬、宜治则治,对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隐患点及时进行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对治理技术不成熟或成本过高,采取避险搬迁措施降低灾害风险。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强化动态跟踪监督,确保防治工程长期有效。已实施移民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
(五)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预防管理
各处街场要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切实担负起防灾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严防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同时”制度,提高源头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
(六)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全面加强主汛期、台风、强降雨等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认真落实汛期“三查”,安排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加密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努力实现从隐患点静态管理到风险区动态防控的转变。强化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行,确保险情早发现、不遗漏、控得住,确保每个隐患点和风险区都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发生险(灾)情能够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坚决落实值班值守、专家指导和专业队伍驻守服务、汛期每日“零报告”和险(灾)情速报等制度。
(七)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
各处街场要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如遇重大灾情险情,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处置。要严格执行群众避险转移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坚决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加强人员的管控,严防擅自回流。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全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基本生活保障。要根据部门防灾职责和应急预案要求,详细制定部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方案并严格执行,健全部门应急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接到地质灾害险(灾)情报告后,应组织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查清灾害成因,研判灾情趋势,合理划定危险区,做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八)深入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演练和科普宣传
各处街场要充分利用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专家团队的力量,针对各级防灾责任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员、受威胁群众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基层防灾能力。要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发动社会各级力量共同参与,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开展多层次的防灾减灾宣传。各级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专家要下沉一线,深入基层,以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要注重对新上任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验交流,帮助他们迅速进入角色,明确职责边界,熟悉业务知识。要通过培训不断增强群众的识灾辨灾水平和避灾能力,通过应急演练让群众熟悉避险转移路线,检验安置场所和物资保障,准备确保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能够及时转移、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清醒、高度警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谋划部署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任务和分工,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责任分工
各处街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自然资源分局、行政执法局、社会事业局、建设局、文旅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联动协同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灾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依托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制,协助各处街场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主体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各处街场、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注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其它重要工作的协同和融合,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排查巡查、精细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灾、培训宣传等工作,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监测、预警、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逐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严格制度落实
各处街场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年度群测群防、“三查”、险灾情速报、隐患点认定与核销、工程治理、监测预警等工作。严格遵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好“防”和“救”的分工与协调配合机制。汛期严格遵守应急值守、专家驻守、“零报告”等制度,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考核问责,不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023年度云台山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汇总表
2023年度云台山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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