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4-00064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4-04-10
标 题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24〕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4-04-12 16:07:31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为全面统筹加强云台山景区自然资源保护,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创建景区自然资源管理良好氛围,现就景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自然资源全要素保障,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塑造自然资源大执法理念,健全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稳妥有序加大存量违法整治力度,合力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各级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广大干群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意识,为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同责、分级负责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加强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健全区级主责、乡镇负责、村居落实、村组协助的工作体系,层层传导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正视全要素保障短板与不足,有效破解执法监管宽松软、效能低等问题,助力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提质增效,全面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三)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全过程监管,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完善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合力,夯实守法用法底线,建立有效考评体系,健全奖惩机制,跟进工作成效。

三、工作目标

一是坚决遏制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新增违法立行立改。全力整治存量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行动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全省领先。二是超额完成年度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管护率100%。三是积极开展行业创建,突出典型示范,打造连云港执法样板与经验。

四、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四级网格架构

1.一级网格(区级):设立一级网格员1名,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网格员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

2.二级网格(乡镇级):各街处场设立二级网格员1-2名,由各街处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网格员由各自分管自然资源同志担任。

3.三级网格(村级):设立三级网格员1-2名,由村书记及主任担任,副网格员由村副书记及其他村干部担任

4.四级网格(村组级):设立四级网格员1名,由各村民小组组长或其他村干部担任。

(二)领导小组组成

设立云台山景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网格化工作开展,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景区纪工委、自然资源分局、社会事业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区城管大队、景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分局主要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履职,扎实做好网格化监管相关工作。各街处场等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好监管责任机制,共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格局。

(三)工作职责

1. 一级网格(区级)

(1)对辖区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利用负总责,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海洋等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

(3)负责落实市级网格员工作部署及目标任务,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

(4)与二级网格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量化考核自然资源执法及耕地保护有关事项,督促下级网格员切实发挥作用。

(5)建立健全以村居为基础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指导、监督、督促做好自然资源动态监管,明确范围、内容、责任,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6)做好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作用,对市级部署的整改任务推进落实,对下级存在的困难和建议进行梳理上报。

(7)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部署、检查和培训。

(8)定期对下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相关人员。

2.二级网格(乡镇级)

(1)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确保对每一块耕地都守护到位、正常使用。

2)做好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律的贯彻落实,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护,选优配强各村居网格员并切实发挥节点作用。

(3)定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监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按程序报告并告知有权单位处置,力争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辖区内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必要时进行报告,确保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恢复种植。

(5)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问题项目整改处置,对需要拆除复耕项目,及时制定预案,组织执法力量,稳妥推进实施。

(6)协助上级网格员和督促指导下级网格员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和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7)协助做好涉及自然资源审批、征地补偿相关工作。

(8)做好涉及自然资源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9)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升乡村两级广大干群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观念意识。

(10)协助做好动态巡查、案件查处、文书送达等工作,并督促指导相应站所做好配合工作。

3.三级网格(村级)

(1)日常巡查。

(2)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制止,制止无效后要及时上报。

(3)发现辖区内存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报告,确保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恢复种植。

(4)配合上级网格员开展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特别是拆除复耕工作的落实,及时化解纠纷。

(5)负责维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协助上级或有权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实施管护。

(6)定期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7)协助做好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8)带头模范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4. 四级网格(村组级)

(1)协助上级网格员做好日常巡查。  

(2)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建设行为及时关注,提醒各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建设。

(3)发现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破坏山体及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报告上级网格员。

(4)协助做好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做到提醒到位。

(5)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日常保护工作。

(6)带头模范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在景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级网格员责任,统筹推进景区自然资源执法及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街道(处、场)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及耕地保护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各级网格员职责职能。

(二)落实制度保障,强化动态巡查。建立有效的四级立体动态巡查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巡查台账和报告制度,做到工作留痕,奖惩有据。全面压实责任制,突出网格监管重点,签订目标责任状,及时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形成监管合力。各层级及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与职责区分,确保工作事项全覆盖,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教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执法重点,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各级群体需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各级网格员可结合实际及时将工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广大干群监督。

(四)明晰奖惩标准,强化考核应用。将耕地保护考核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整改成效纳入景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绩效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明确奖惩具体事项。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责任划定红线,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及违法用地整改情况作为重要依据,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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