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4-0007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4-05-06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24〕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4-05-06 16:12:41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文旅集团: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经党工委会议同意,制定《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实施公职律师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连委办发〔2017〕1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法治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我区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法治国家建设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法治连云港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重要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工作建设,为建设“大美新特优”大花果山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在全区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家型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参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为规范日常执法、优化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区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机构

区政法委设立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为全区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负责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执业监督、综合协调与指导管理工作,确保公职律师工作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对公职律师进行遴选、培训、考核、奖励和惩戒;组织、管理、协调公职律师开展业务工作以及其他日常业务管理;负责公职律师其他的相关事务工作。公职律师不改变原有的人事和组织关系,其履行岗位职责仍由所在单位管理。

四、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公职律师是指在本单位内从事法律事务的部门或岗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自愿申报,经单位审核同意,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取得公职律师证书的人员。

(一)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

4.经我区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同意;

5.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6.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称职以上。

(二)申请公职律师证书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江苏省公职律师工作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律事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者申请人曾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的职业经历证明;

6.个人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承诺个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得担任公职律师的其他情形;(2)本人只从事本单位内部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7.个人近期蓝底二寸证件照两张。

(三)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

1.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负责本区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初步审查;

3.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仲裁等法律事务;

5.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6.参与法制建设相关问题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7.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8.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四)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公职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1.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师法规定的会见、调查取证、阅卷等执业权利;

2.加入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

3.可以参加律师职称评定;

4.公职律师可以直接转换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按换发证件程序进行,担任公职律师的经历计入社会律师的执业年限;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公职律师具有以下义务:

1.遵守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其它法律服务机构兼职;

3.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4.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工作秘密;

5.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工作安排

(一)建立制度办法

制定《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与市司法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在公职律师制度推行过程中保持协调沟通,主动接受市司法局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做好公职律师资质管理和执业管理,共同推进我区公职律师制度建设。

(二)搭建公职律师使用平台

主动搭建、打造公职律师使用和实践平台,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升公职律师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公职律师团队化运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后续管理

一是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公职律师的培训交流和年度考核、年检、补(换)证、证件注销、责任追究等管理工作;二是公职律师办公室对执业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公职律师按年进行表彰或向相关单位、部门提出表彰建议,对执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作出处理决定或向相关单位、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三是在年度工作考核、职务晋升、上级机关遴选等方面,对表现突出的公职律师予以优先考虑。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要从打造专业行政执法队伍的高度,序时推进,扎实落实,积极有效地抓好这项工作。

(二)严格选拔,规范申报。根据公职律师遴选的有关规定,按照精干高效、好中选优的原则,依照规定条件对符合申报公职律师的人员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职律师政治坚定、业务娴熟、纪律严明。

(三)健全管理,强化指导。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断强化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做好公职律师的培训交流和年度考核、补(换)证、证件注销等管理工作。

(四)明确权责,依规执业。公职律师仅限于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法律事务,公职律师执业活动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五)加强领导、强化培育。要加强领导,充分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严格标准,做好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推荐工作;鼓励全体干部尤其是4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勇于投身执法实践,不断壮大公职律师队伍。

(六)长效管理,加强保障。公职律师规模化、系统化的组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从建立长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出发,要充分保障公职律师的学习时间、培训机会,使公职律师知识得以更新。在岗位安排、人员任用上有针对性地给予充分考虑,以更好地调动公职律师的积极性,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特长,落实经费保障,申请办理公职律师证书、交纳律师协会会费、参加律师职称评定、参与培训交流、购买法律书籍刊物等经费由本单位统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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