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2-0004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2-02-14
标 题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 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22〕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 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2-02-15 17:30:44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 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文旅集团:

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工作的部署要求,经景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云台山景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云台山景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


信访突出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努力实现信访工作从“后道”向“前道”、晚解决向早解决、量大向量小、对抗式向友好式、粗放向集约“五个转变”,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2022年在全区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两个确立”的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推动景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连云港“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加快实现在新时代的“后发先至”,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以为党的二十大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主线,以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为关键,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统筹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以及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控增减存、提高质效,努力实现“四下降、四提升、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即:信访总量明显下降,信访突出问题发生量明显下降,重复信访占比明显下降,越级进京访量明显下降;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信访问题实体化解质效显著提升,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水平显著提升,信访工作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不发生规模进京到省集体访、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市内涉访规模聚集、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有重大影响负面炒作。

二、工作举措

(一)深入排查突出问题。

1. 全面系统排查。各处街场、各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清仓见底”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精力,明确排查标准,细化排查方案,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做到排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条线指导,认真梳理分析,找全找准问题,做到排查主体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登记建档,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精准交办。

2. 突出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聚焦城乡建设、涉法涉诉、农业农村、劳动社保等重点领域,涉军、涉金融、涉教育、涉渔“三无”船舶整治以及“事改企”“民代幼”“失独”“南美白对虾养殖户”等重点群体,规模集访、联名来信、联名网上投诉、“一事群投”“三跨三分离”事项等重点问题,反复越级进京上访、重复信访、缠访闹访、扬言滋事、精神偏执等重点人员,逐项开展排查,摸清问题底数。高度关注涉疫、安全生产以及新业态中的信访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工作的精度深度。

3. 滚动推进排查。坚持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在每周排查的基础上,对突出问题、重点隐患随时发现、随时交办。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网络,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确保不缺项、不遗漏。

(二)集中力量推动化解。

4. 减存量,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对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要全部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坚持“一案一责、一案一策、一案一审”,确保化解稳定率达95%以上。对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的层面性问题,由属地党政和属事部门主要领导包案化解。对时间跨度长的“骨头案”“钉子案”,将包案层级上提一级,集中更大资源力量推动解决。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加大协调力度,明确化解责任,合力推进攻坚。对报结后再次发生信访行为的事项,及时回访核查,分析问题原因,调整工作思路,持续组织攻坚,再次报结时须由属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核签字。责任单位不得以程序办结代替实体解决,不得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理意见上报。

5. 控增量,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整治。充分发挥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突出政策供给,强化工作指导,着力解决重点领域政策不平衡、不衔接、不配套问题,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各处街场、各部门要结合纪检举报、城乡建设、涉法涉诉、农业农村、劳动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退役军人事务、教育、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化解、稳定工作。对矛盾突出、诉求集中、涉及面广的层面性问题,通过完善政策,推动批量解决;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信访矛盾,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化解。对成因复杂、活动频繁的利益诉求群体,要坚持上下联动,统一答复口径、统一解决措施,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平衡性,防止因地区群体间差异造成攀比,引发新的矛盾。

6. 防变量,有效推进信访秩序整治。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 “两会”等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为重点,聚焦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稳定力度,持续规范信访秩序。对诉求有合理成分的,要穷尽法律法规政策手段,做到百分之一的合理诉求百分之百解决到位,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通过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上门入户、耐心细致开展解释说明、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要认真落实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助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问题。对合理诉求解决后仍然通过缠访闹访、反复进京上访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7号),依法采取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畅通渠道及时受理、扬言事项立即办理、群体动向迅速处理、重点人员专班管理的要求,做好源头预防、信息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钝化矛盾,减少矛盾上行,坚决防止发生现实危害。

(三)着力完善长效机制。

7. 优化完善源头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信访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订应急预案;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适时予以调整完善。严格落实重大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制度,督促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规范履职,及时就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切实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适应信访形势新需要,在坚持并不断优化“三清”、“三函一单”等现有行之有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出台回访、督查、基层化解等制度,加强总结提升、推陈出新、亮点挖掘、系统集成,打造具有云台山景区特色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

8. 优化完善挂钩包案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对信访矛盾多发的地区和领域,由区党政领导干部实施挂钩联系,推动化解攻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开展接访下访等制度规定,区领导每月至少安排1次定点接访,乡级领导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重点敏感时期,区乡每天都要安排党政领导干部值班接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指定信访事项制度,集中资源力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9. 优化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信访突出问题向属地和属事单位“双交办”工作机制,督促指导责任落实和协作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帮扶、救助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予以化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信访渠道与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法定途径有序衔接,提高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化解能力。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乡贤“五老”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采取听证、评议、说事等方式,做好释法明理、道德教化等工作,促进信访人打开心结、回归理性,实现停诉息访。

三、方法步骤

“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从1月份开始,到2022年11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1. 动员部署、排查交办阶段(1-2月)。制定“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景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领导小组,各涉访涉案部门(单位)分别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对至今尚未彻底化解的信访积案、尚未化解到位的进京到省上访案件、市内规模集访、重复信访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引发越级进京到省上访、异常访、极端访的矛盾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一进行交办,确保清仓见底。坚持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把滚动排查贯穿于“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全过程。

2. 集中化解、攻坚克难阶段(3-10月)。各处街场、各部门要逐案建立化解专班,分析查找原因,实施分类指导,落实化解措施,明确化解时间,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总要求,集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6月底前,95%以上存在合理诉求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因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政策解释和吸附稳定工作。对集中化解阶段未化解到位的信访积案,通过专题办公会等形式提级集中会办,调整化解思路,分类施策、攻坚化解,10月底前,所有合理诉求有效解决,所有突出问题有效钝化,所有重点人员有效吸附。

3. 考核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1月)。对“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矛盾排查常态化、解决问题机制化、化解措施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统筹推进。区级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信访分管领导)与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景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处街场、各部门、各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领导小组。各处街场、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抓好“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推动和督导检查。要把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作为确保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相结合,与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相结合,坚持“三级书记抓信访、党政同责抓信访、部门联动抓信访”,认真研究部署,精心制订方案,扎实组织推进。要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联席会议、办公会,过堂听取工作进展及各包案领导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2. 强化过程管理。各处街场、各部门要聚焦目标任务,对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周排查、月交办、季通报”,每周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组织排查,排查出的问题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每月集中交办属地党委政府和属事责任单位,每季度逐案通报包案化解情况,当季未化解问题滚动进入下季度通报,直至“案结事了”、信访人“停诉息访”。对应排查未排查、应报备未报备,发生进京集访、到省规模集访、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严肃通报并启动倒查问责。建立“旬调度、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抓实抓细全过程管理,明确序时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实行挂牌作战、对账销号。

3. 强化督导检查。将“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责任落实、工作成效等加强督查问效,纪工委、党群工作部、政法委、公安分局、信访办及其他相关牵头部门要增强督查合力,实行联合督查、不定期暗访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不力,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突出问题产生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把“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推动整体工作质效提升。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综合运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问责追责“三项建议权”和“三函一单”制度,加大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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