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2-00208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2-09-26
标 题 关于调整云台山景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22〕3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云台山景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2-09-30 09:48:51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云台山景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街场,文旅集团,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为全面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确保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因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对云台山景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琳琳    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蒋宏杰    景区党工委委员、景区公安分局局长

        徐恒喜    花果山风景区党委书记、管理处主任

成  员:徐德田    云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江尧凯    南云台林场党委书记、场长、树艺集团董事长

        于  凯    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张  姝    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郑晓璇    景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王统欐    景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朱栋梁    景区建设局局长

        张  军    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洪亮    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维超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局长

        徐进强    景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徐佩佩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郭明旺    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假日旅游各方面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姝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负责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做好节日期间停车安全、景点设施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游步道安全、消防设施安全的督查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假日旅游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分流预案、制定车辆停放和交通实施方案、车辆疏导应急预案等;规范、清理景区内摆摊设点行为,保持景区环境卫生整洁,标识标牌醒目完备,服务设施完好无损,智能化服务满足需求,景交车辆安全舒适,旅游车辆进出停放科学有序,景区厕所满足需要且清洁卫生、全天开放,餐饮饭店食品卫生,商店、饭店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并公示上墙,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言行文明、服务规范,杜绝黑车、黑导、黄牛现象,及时受理旅游投诉,确保景区旅游安全有序;做好节日期间游客投诉受理工作和游客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的急救及理赔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假日期间公共厕所、休息座椅等公共物品、场所环境消杀防疫工作;做好两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加强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药品以及各类急救药品储备;及时公布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当前游览人数等,做好重要景点的游客疏导工作;提供官方网站、微信预约游览、电子商务服务,做好信息宣传和志愿服务、文明旅游等工作;做好各乡村旅游点疫情防控及假日旅游工作。

2.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做好景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督促景区公布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当前游览人数数据,落实事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等文明旅游引导制度;规范景区导游管理;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3.党群部:负责假日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以正面宣传为主,宣传报道假日期间的假日旅游市场、游客理性消费和文明旅游等情况,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氛围,组织媒体记者客观、正面宣传报道假日期间景区客流情况相关新闻;对有可能发生的舆情,做到24小时随时待命、随时监管、随时处置; 网上、网下主动获取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两微一端的巡查力度,加强网络舆情处置能力。

4.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导景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负责防控措施培训、卫生学指导、疫情具体处置等(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除追踪、终末消毒指导)。

5.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牵头对景区开展行业安全综合专项联合检查;负责督促景区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负责督促景区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6.建设局:负责指导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清理、整治交通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景区完善旅交车安全管理机制;督促景区提升旅交车行驶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负责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建筑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景区做好旅游设施建筑的维护管理工作。

7.景区公安分局:全面梳理涉及旅游市场秩序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占道拦车拉客、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游客接受服务、“黄牛”倒票、“黑车”尾追揽客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负责严厉查处食药环、制售假案件,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和制售假领域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负责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承担维护景区治安秩序,按需提升勤务等级;指导旅游从业单位落实内部保卫等措施;强化应急反恐处突;切实做好旅游景区人员密集部位的治安管控工作,配合做好人员疏导工作,配合各景区研究制定景点疏导方案,对主要景点实行“一点一策”,根据景区疏导方案和限流措施,优化警力配置,督促景区增配劝导员、疏导员;负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数据汇总梳理,加强疫情防控指导,推进“安全码”推广及查验工作,做好疫情处置准备,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8.高新区交警大队:强化景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控,严厉打击拉客人员扰乱交通秩序行为,加强游客车辆管理,协调假日社会车辆临时停放点和临时停车场,保障通行顺畅有序。

9.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对旅游景区(点)的滑索等涉旅游特种设备质量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组织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开展旅游餐饮市场专项整治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依法对旅游景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监督管理,督促其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面保障假日期间食品市场质量安全。负责景区及周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整治;负责规范旅游广告和查处虚假旅游广告;负责规范、监督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参与查处违反旅游合同的行为;负责规范、监督旅游诚信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地方土特产等的监管,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少两、质次价高或严重质价不符等欺诈消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与旅游企业合法权益。负责规范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购物商店、娱乐场所、停车场等的明码标价行为,确保价格公示上墙;规范旅游市场中乱标价、价格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种价格违规行为,受理价格纠纷投诉。负责处理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的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低价游,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法行为。

10.景区城管大队:负责对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非机动车在规定地方停放,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无乱挂乱晒、无放养家禽家畜等现象;严禁商户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清理临时摊点、流动摊点、无证摊点;全面依法整治主要路段和景区周边违规、超期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牌,拆除违规、超期、低档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依法查处景区及周边违规建设,确保无乱搭乱建。

11.景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对景区内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负责对火灾报警迅速接警出动,及时有效地扑灭各种火灾;参加旅游抢险救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假日旅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服从景区旅游经济发展的大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的假日旅游工作负总责,及早进行假日旅游工作部署,按照本单位的分工和职责,牢记服务宗旨,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避免人员集聚,确保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加强协调与配合,务求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健全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旅游市场环境安全有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办理各类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树立良好的景区形象。要形成假日旅游工作的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确保问题不反弹。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假日值班值守,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5726318  网站地图
苏ICP备2023017687号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34号  网站标识码:32079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