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1-0007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1-04-19
标 题 关于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办发〔2021〕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04-19 16:07:27 浏览次数: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文旅集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连政办发〔2009〕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连政办传〔2020〕57号)要求,为加强对景区减灾工作的领导,景区管委会决定成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减灾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加志    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张  军    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局长

委  员:王善景    景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主席

      杨永辉    景区建设局副局长

      张  峰    景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付先龙    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彭小虎    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戴士杰    景区党政办科员

      陈  军    景区经济发展局科员

      朱守东    景区财政局科员

      郁  凯    花果山景区党委委员、管理处副主任

      庞士军    云台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振峰    南云台林场副场长

      张井东    朝阳林场副场长

      杨维利    市政绿化养护中心副主任

      王洪亮    市公安局景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迎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副局长

      于国钦    市生态环境局景区分局科员

      汪  洁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副局长

      董  斌    景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汪韵涵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刘克军    文旅集团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承担景区减灾委日常工作,彭小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云台山景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云台山景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景区党政办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时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的协调工作,景区管辖区域内外国、港澳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景区党群工作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表彰奖励等工作支持和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相关工作;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

景区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景区社会事业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并协调灾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方案及其组织实施工作;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监测预警、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防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开展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督促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重要河库、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负责大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和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及时协调调拨备荒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参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实施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农业、农房等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依法合规做好查勘理赔等工作。

景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发展规划,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根据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组织受灾地区粮油市场受灾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供工作;支持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防灾减灾救灾中央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提供决策支撑。统筹做好通讯应急处置工作。联系、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的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工作。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区利用应急广播体系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 协调广电媒体及时播报防灾、避险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景区建设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参与编制城市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防震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参与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地震灾害科学考察工作。发生灾害时,优先抢通灾民疏散、物资、人员运输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景区主要干线和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协助抗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参与景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发布内河水上航行安全信息,提醒、指导船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工作;履行内河水上搜救职责,组织、协调、指挥内河水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应急行动。

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景区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牵头组织景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联合有关部门对下拨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要求

各处街场:是各自辖区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的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灾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以及灾情信息的及时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推进辖区范围内的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文旅集团:协助配合各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文旅集团管理和经营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市公安局景区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和应急 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景区公安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生态环境局景区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灾区开展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测、分析,指导地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并协助实施。

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物资的市场秩序;负责防灾减灾救灾有关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景区城管大队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本行业领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景区消防救援队: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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