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253308/2021-00138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1-06-03
标 题 关于调整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景发〔2021〕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06-03 11:30:57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推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处街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处街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邓琳琳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义康    党群工作部部长

        王统欐    社会事业局局长

        王洪亮    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万春桂    纪工委副书记

        蒋廷乐    政法委副书记

        朱栋梁    建设局局长

        刘  佳    党政办负责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李道春    景区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崔  璟    景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云台街道办事 处副主任

        张  峰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付先龙    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彭小虎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继民    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王善景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陈玥玥    妇联副主席

        张孔彪    花果山景区管理处党委委员、管理处副主任

        刘  健    云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孟凡燕    南云台林场管理处党委委员、管理处副主任

        孙振峰    景区城管大队副教导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组织联络和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局局长王统欐兼任,副主任由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张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参与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在 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前,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会议,研究讨论领导小组议题和需提交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 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 权益事件处置开展督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请各成员单位于7月1日前上报一名业务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为联络员。

联系人:席时衍;联系电话:85722758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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