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4253308/2023-00192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3-12-26 |
标 题 |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 | ||
文 号 | 连景办发〔2023〕1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
各处街场,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文旅集团:
《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已经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盘活资产,强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中央、省决策部署及市政府《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市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资产意识,坚持创新运作,提高使用效能,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方法路径,为推动“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和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强化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清查、分类梳理的基础上,制定运作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分步实施。按照“能用尽用、可售可租、能融则融”的原则,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以资本为纽带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转换和增值,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资本嬗变,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管理运营制度进一步完善,运作水平和效益明显提升,资产动态盘活良性循环机制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中求进,注重提质增效。切实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有序推进、应盘尽盘;找准工作切入点,强化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集中发力,向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聚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统筹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实现资产总量快速增加和资产结构质效整体提升。
(二)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创新发展。以全面清查为基础,深挖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效益,实现资源资产不断向资本资金归集转化,充分发挥市场挖掘和发现价值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资产可交易、资本化、能增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突出改革创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由实物形态转向价值形态、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坚持集约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三)坚持务实操作,防范化解风险。始终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好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把握好资产盘活和防风险的关系,尊重规律,注重实效,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工作任务
(一)规范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全面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沉淀资金,清理银行账户,规范资金管理,清理各类对外借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二)优化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产、公务用车、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罚没物资、各类无形资产,科学分类处置。
(三)大力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沉淀资金及银行账户、应收、预付账款类资产的清查,重点关注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各类无形资产以及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以市场化为主方向,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和经营业务,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推动各类国有资源显性化增量化。全面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水库、湖面)、能源电力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五)创新运作特许经营权。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停车场、充电桩、公园绿地、广场、旅游景点、特种垃圾清运、危货运输、工程爆破、自来水、污水、燃气、地下管网、公交线路运营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等,通过新型PPP、REITs、ABS融资等方式,推动无形资源显性化,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
(六)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产。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要素,进一步优化配置,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及方案制定。2023年12月中旬,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各工作专班做好清查表格设计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清查摸底。2024年1月底前,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制定闲置、低效使用资产清查摸底统计表,启动各自领域清查摸底工作,统计、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汇报。数据统计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
(三)运作处置。各工作专班组织分类梳理,形成可盘活清单和运作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运作处置。202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审核、启动运作,3月底初见成效,6月底前形成明显量化效果。
(四)完善提升。2024年9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管理运行良性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景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景区存量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成立7个专项领域工作专班,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6个专班负责各自领域资产盘活标准、专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专班负责梳理涉资产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协调解决盘活资产清查摸底和运作处置中的具体涉法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法治支撑。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处街场各部门文旅集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承担盘活资产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明确内部分工,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提升资产盘活工作组织推进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深入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合力,确保资产盘活工作顺利推进、早日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盘活资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资产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施专项督导。健全完善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严格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规范运作处置,处置收入按规定足额上缴国库。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在资产盘活过程中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资产盘活执行和处置收益收支管理情况,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附件:1. 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专班方案
附件1
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方案
为加强对景区盘活资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朱加刚 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张永强 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邓琳琳 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马 东 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 伟 景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李建龙 景区纪工委副书记
刘 佳 景区党政办主任
苗明慧 景区政法委副书记
李道春 景区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朱栋梁 景区建设局局长
王统欐 景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 姝 景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崔 璟 景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于 翔 景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 军 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雨玲 花果山景区党委书记、管理处主任
徐德田 云台街道党工委书记
江尧凯 南云台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张 浩 朝阳林场党支部书记、管理处主任
郁红权 市政绿化养护中心党支部书记
江颂青 文旅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王洪亮 景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局长
黄晓兵 市生态环境局景区分局局长
刘海祥 景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徐佩佩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景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道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专班方案等,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该领导小组成员此后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云台山景区盘活资产工作专班方案
为全面推动景区盘活资产工作,加大重点领域资产清查、盘活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政策法规7个专项领域工作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和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专班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单位:各处街场、审计办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沉淀资金,各类对外借款、应收、预付账款、政府投资基金等。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单位:各处街场、党政办、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产、公务用车、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罚没物资、各类无形资产等。其中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清查;公安分局负责罚没物资清查;社会事业局负责教育系统医疗系统资产资源清查。
三、企业国有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国资办
成员单位:各处街场、审计办、文旅集团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沉淀资金及银行账户、应收、预付账款类资产的清查,重点关注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各类无形资产以及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以市场化为主方向,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和经营业务,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国有资源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
成员单位:各处街场、政法委、经发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水库、湖面)、能源电力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其中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清查;建设局负责内河港口码头岸线资源;社会事业局负责林业资源、水资源(水库)清查、湿地资源;经发局负责能源电力资源清查;政法委牵头负责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五、特许经营权专班
牵头单位:经发局
成员单位:各处街场、财政局、政法委、社会事业局、建设局、文旅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消防支队等
工作任务: 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停车场、公园绿地、广场、旅游景点、特种垃圾清运、危货运输、工程爆破、殡葬项目、自来水、污水、燃气、地下管网、公交线路运营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等,通过新型 PPP、REITS、ABS融资等方式,推动无形资源显性化,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
六、农村集体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成员单位:各处街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
工作任务: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要素,进一步优化配置,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七、政策法规专班
牵头单位:政法委
成员单位:各处街场、经发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区分局等
工作任务:梳理涉资源资产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审核资源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盘活资产清查摸底及处置运作中的具体涉法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法治支撑。
各专班牵头单位承担本领域(本系统) 盘活存量资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部署、定期调度,同时明确 1名分管负责人抓好专班具体工作落实,做好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盘活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完成景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http://yts.lyg.gov.cn/ytsfjqgwh/zcjd/content/267e5937-e4bc-4f72-9f3e-cadfaf8fa77a.html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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