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单位符合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条件,我单位已知晓本次阶段性缓缴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我单位不参与本次医疗保险费缓缴。
特此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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